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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与零售并举”要落到实处

[日期:2006-11-23] 来源:中国集邮报   作者:谭德惠 [字体: ]

  笔者集邮多年,而近几年却因新邮预订问题困惑不已,虽然在每年年底都主动地去预订新邮,但第二年刚从集邮公司领出的新票,在二级邮市上却遭受到打折贬值的厄运。而有些量少品种竟然在京、沪集邮市场上被极度暴炒。

  国家邮政局为扭转局面,2006年出台了“预订与零售并举”的新邮发行政策,规定新邮出售期为六个月,过期一律上缴登记、销毁并公布发行量,并且要求各市、县设立新邮零售网点。当时此举曾受到集邮者的欢迎,现在已是2006年11月中旬了,看看这项政策落实的如何?

  第一、关于新邮零售网点问题。目前全国还有多少个市、县有出售新邮的零售网点存在?恐怕谁也说不清楚了。据我了解,有些集邮公司当时为了应付上级检查,只好在集邮柜台里安排一个人代管零售而已,哪里有什么真正的零售网点?广大集邮者需要的不是零售网点的多与少,而是希望能将纪特邮票摆放在所有邮政营业的柜台上出售,至于零售新邮网点设置的多少,并不重要。

  第二、关于销毁超过发行期的新邮和及时公布发行量的问题。截至11月12日发行的“孙中山诞生140周年”止,2006年已发行了25套邮票,其中超过发行期的有10套。按规定1月5日发行的“丙戌狗”,应该在7月5日以后不久(最迟也不超过20天),便及时公布发行量。可直至11月24日,我才从《中国集邮报》上了解到2006年前3套邮票的发行量,而其余7套邮票的发行量何时公布?余票是否销毁了?销毁了多少?这一切均不知晓。即便这样,也与群众希望的公布日期,整整迟到了4个月。

  第三、关于新邮零售品种问题。按国家邮政局当时的承诺,在新邮发行的同时,零售网点也出售纪、特邮票。可实际情况,虽然大部分新邮在零售网点有零售,但出售品种却与当初的承诺大相径庭,不是不按时出售,就是出售的量很少,甚至像2006-14“早期领导人(2)”,在全国根本就未见零售,对此广大邮人多有微词。

  第四、关于新邮出售数量问题。2006年的新邮“销售办法”中规定,“零售纪特邮票由各省邮政局破版后下发到市(地)邮政局,各市(地)邮政局应加工成四方连后下发到营业窗口,并按4套邮票配1枚小型张和1本小本票的比例下发。”有人说这种规定的出发点是好的,主要是防止卖大户。岂不知,这种现定根本不符合实际,如果有人只想购买一两枚邮票,你非要人家买四方连,这岂不是强人所难吗?有人要想购买整版邮票,你还给撕开了,这不但破坏了版票的完整性,同时也不尊重邮票设计家的艺术作品和劳动价值。

  笔者以为,形式要为内容服务,在制定政策和具体办法时,要以人为本,多为用邮者和顾客考虑才对。因此,零售网点出售的纪特邮票,应该和出售普通邮票一样,按用邮者的实际需求去满足供应,不要限制用邮者的购买欲和选择权。至于“破版发行”,我认为是多此一举。众所周之,今年除1月5日,在发行“丙戌狗”邮票当天,有部分集邮公司按规定出售过少量的“丙戌狗”大版张外,其他邮票都是破版发行的,真正的大版张预订户,必须到2006年年底,才能领到大版张,那么如今在二级邮市上,那些高喊大叫者手拿的大版张是从何而来?很多邮票大版张的期货行情又是从何而来?这都是明摆着的事,在此不便多说。

  但愿国家邮政部门,能以我国集邮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前题,以诚为本,取信与民,“加强管理,做好邮资票品销售工作”,“更好地为集邮爱好者提供优质服务”,尽快消除我国新邮长期打折贬值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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