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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法三章”虽好关键需要落实

[日期:2006-11-17] 来源:大江南收藏   作者:汤成光 [字体: ]

  最近,《中国集邮报》连续报道了国家邮政局2007年新邮预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新出台预订政策发生的“八个变化”,并且还详细报道了国家邮政局领导对预订工作“约法三章”:一是精心组织,开展好新邮预订工作;二是严肃纪律,杜绝违规预订行为;三是加强管理,做好邮资票品销售工作。报道说,国家邮政局领导特别强调要严肃预订纪律,要求各级邮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纪特邮票销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邮[2004]371号)要求,不得预订大户或垫款预订、摊派职工预订。各省邮政局要加强对新邮预订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业务流程,明确责任,一级管一级,加强邮票预订款管理工作,杜绝企业垫款预订等违规行为。接受社会的监督,切实做好预订户服务工作。同时,要求各省邮政局要把邮资票品通过集邮业务管理系统纳入资金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强化基础管理,定期对库存实物、业务账、财务账进行稽核,确保账物相符、账账相符,杜绝账外账和账外库情况发生。要制定集邮品出库管理办法和省级邮政局主管局长审批制度。做到集邮品按需开发,出库手续规范,销售形成终端消费,销售款要及时、足额进账。严禁任何利用制作简易集邮品变相销售邮票的行为。

  这些政策的出台以及国家邮政局领导对下级的“约法三章”,笔者认为非常好,也非常严肃。关键是如何抓好落实和认真兑现的问题。这也是对国家邮政局宏观调控能力和领导能力的严峻考验!

  让我们回顾一下2006年初,国家邮政局出台的各项预订政策也很好,如:“实名制预订”、“不准订大户”、“不准强迫内部职工摊派预订”、“零售邮票一律破版成四方连”、“大版票在年中不得流入市场”以及“超过6个月的发行期立即停止销售,集中上缴销毁”等措施。但是,这些好的政策在2006年中并没有得到落实。“预订实名制”形同虚设,订大户现象在各地司空见惯(如珠海吉大邮政局就出现了预订户一人预订30版小版张的现象),一尘投资网上披露的《丙戌年》狗大版(239801B至239893B)百版连号、《武强木版年画》小全张20盒连号和《全面取消农业税》大版票等“违规”货源在二级市场上高价销售的现象更是屡禁不止;国家邮政局年初承诺的“邮政窗口零售邮票”成了“花架子”,全国的地、县级城市,85%以上没有纪特新邮票零售点,有的虽然设了零售点,但是无票可售;承诺的“超过6个月的发行期立即停止销售,集中上缴销毁”的政策也没有兑现,许多地方过了发行期仍然在公开销售或者变相销售。如此等等,不一而足。说明了政策虽好,落实成了大问题。因此,笔者认为,2007年在新邮票预订、销售工作中,虽然有好的政策、虽然制定了“约法三章”,但是,关键是要抓落实。如何落实?笔者认为应该做到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1.严格全国邮政系统内部管理,加强对“违规”人员和行为的处罚力度。

  2.取消国家邮政局对基层邮政部门经营纪特邮票的“折扣”办法,完全按照面值和售价进行结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结算制度,基层邮政部门经营纪特邮票,不得拖欠、坐支国家局的纪特邮票款,必须全额将邮票款额按月(或者季度)上缴国家局;对基层邮政部门实现的利润,可以由“收、支”两条线的财务结算体系中定期返还。这样可以从资金上遏制“违规”行为。

  3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如工商、公安)制订纪特新邮票市场经营管理办法,加强市场监管。对在市场上高于发行面值(或者打折)经营还在6个月的发行期内的新邮票者(无论是个体邮商,还是墓层邮票公司),一律视为“违法”经营,一律严格地进行处罚。

  4.严格兑现“超过6个月的发行期立即停止销售,集中上缴销毁”的政策。凡是达到6个月的发行期满的品种,在二个月之内必须有国家邮政局向社会公布印刷数量、销毁数量和实际的销售数量。

  5.严格禁止预订“违规”行为,禁止“订大户”;同时,要把全国邮政窗口“零售”政策落实到实处,不要“走过场”、摆“花架子”。要在纪特邮票首发日真正实现窗口“零售”,满足集邮者和社会群众的需要。

  综上所述,只有真正做到了上述5点,才能使2007年出台的政策落实到实处,才称得上是好政策。否则,仍然是纸上谈兵。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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