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邮政部门《关于邮票选题的若干规定》的限制,一些纪念性选题被作为特种邮票发行,被称作“纪票特发”。比如为纪念北京第十六届国际航标协会大会而发行的2006-12(T)“现代灯塔”、为纪念画家李可染诞生一百周年而发行的2007-6(T)“李可染作品选”等,这些纪念性选题虽然“特发”了,但其纪念意义犹在。再如2003-3(T)“乐山大佛”(小型张),因发行时适逢其建成1200周年,就具有了“龙门石窟”、“麦积山石窟”等同类题材的特种邮票所不具有的纪念意义。
然而由于“特发”,从邮票上根本看不到其纪念信息,这未免是个遗憾。从历史的角度,尽管这类“特发”题材并不是很重大,但毕竟代表或显示了一定的历史信息,有着一般宣传特定事物的特种邮票所不具备的特殊意义;从集邮的角度,这些“特发”的纪念信息也是非常有价值的。
笔者设想,有关单位在制作“特发”邮票首日封等邮品时是否可在其正面印上相关纪念标题,以邮品志“纪”?比如在“李可染作品选”首日封的正面印上“纪念绘画大师李可染诞生一百周年”,再比如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首日封的正面印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纪念”。这样,既能客观地反映“特发”邮票的纪念意义,也为集邮提供了不可多得的重要信息。应当是弥补“纪票特发”缺憾的一个很不错的善后措施。而邮品也会因之提高含金量。
中国集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