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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售纪特邮票将集中销毁

[日期:2007-01-21] 来源:孝感晚报  作者: [字体: ]

    本报讯(记者 李文勇 通讯员 胡庆萍)昨日,孝感市邮政局透露,对在邮政营业窗口超过6个月发行期未售出的纪念和特种邮票,不再零售,并集中进行统一销毁。
    该局工作人员称,2006年国家邮政局对纪特邮票发行销售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销售政策由“预订为主,零售为辅”调整为“预订和零售并举”,进一步扩大了邮政营业窗口纪特邮票的零售数量,满足社会需求,促进纪特邮票在通信领域中的使用。按照新邮出售办法规定,邮票自发行之日起,在全国各地邮局出售,出售期限为6个月,逾期后所有邮局窗口都不能进行销售,收回清点核对后,全部统一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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