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以挪用公款罪被判7年,关押期间发现新罪证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通讯员尹晖宋萌耿燕军)43岁的北京市南区邮电局邮票公司经理李建军,因涉嫌侵吞价值88万余元邮票被提起诉讼。北京二中院昨日证实已受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9月13日、2003年3月28日,李建军利用担任北京市南区邮电局邮票公司经理负责本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便利,两次私自从本单位库房提取价值88万余元的邮票,据为己有。公诉机关认为,李建军的行为已经构成贪污罪。
2005年11月,李建军曾经因挪用单位28万元公款被终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本报2005年11月15日报道)。
二中院法官介绍,李建军已经被执行,但在其关押期间,检察部门发现了李侵占巨额邮票的事实,遂又提起诉讼。如果罪名成立,两项处罚将合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