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喜欢收集邮资封片,也很关心有关实寄封方面的文章,看到2007年1月2日《中国集邮报》上登载吕维邦的《何日是“尾日”》一文。很有同感。
笔者在2006年12月14日至16日的三天内,都邮寄过多枚邮资封片,12月15日的邮资片上有欠资戳。12月16日笔者就此事询问邮局的有关人员,得到的答复是:接到上级通知,14日邮件按正常邮资收寄,15日邮件盖欠资处理。
个人认为,邮政部门在公布资费调整时,关于12月15日是否为最后时限没有明确,按照习惯应当包括12月15日,如果不包括应用括号注明“不含”。这样就不会造成理解的分歧。吕文中说:“涉及‘史料’的原则问题,不可小视”,很有现实意义,值得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