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和谐社会是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主流,一个社会的和谐,靠各行各业共建和谐来实现。我们的事业成功与否,是否和谐,其评价标准是百姓是否满意。
在集邮界,集邮事业的兴衰往往与集邮者满意与否来判断集邮形势的好坏。集邮者满意则集邮兴、邮市兴,集邮者不满意则集邮人数骤减,邮市也一蹶不振。
目前,邮政部门政企分开了,作为邮政管理局是否还与公司藕断丝连?监管部门的天平是否还再偏向于邮政集团公司?对待违规行为,是否还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按照新的管理职能,邮政管理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惯例”就不应再出现。一个严肃负责任的国家,邮票发行权始终掌握在国家邮政的手里,决不能下放到邮政集团公司。
另一方面,新组建的国家邮政集团公司只是一个企业,这个企业有它的特殊性,目前社会中,还没有一个企业像邮政集团公司那样实际网点遍布全国城乡,个体企业的介入证明是有利可图,为什么我们过去的邮政还喊亏损?其根本原因是机构人员臃肿,内部浪费严重,按照企业效益奖金与补贴挂钩的原则,一旦亏损,因效益的降低,就不应该有奖金补贴之说,否则,这方面资金从何而来?可实际则不然,一方面喊亏损,一方面所发的工资较国家公务员同级别的工资多一倍以上,难以让人相信这样的企业还会亏损。如果把这些支出通过上调邮资的方式转嫁到用邮者身上,就无理由可讲。
国家发行纪特邮票,从一个侧面满足了一部分人研究收藏的需要,邮政企业付出少量的印制成本和劳务就可以获得高额利润,这是一般企业无法比拟的。这部分利润就够大的了,还要无限制地制作高附加值的邮品,这些邮品又不在销毁之列,这种商业运作方式对集邮者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试想,您预订了邮票,不管新邮设计如何,必须全部笑纳(因为交了全额预订金),部分新邮图稿提前公布,有了一部分知情权,这还远远不够,集邮消费者应有全部的知情权。
历年来,全国新邮的实际预订数有关部门一直不公布,事实上,制作发行的500万本小本票仍然在市场上跌破面值,显然供大于求,为什么邮票还要印那么多?剩余的邮票按邮政部门的说法是用于零售和制作邮品,邮政窗口有普票销售,哪里来的那么大的需求?无奈之下印多了还要销毁。人为造成“印邮票胜似印钞票”的怪现象,不就是官商吗,只有官商才会拿国家和邮民的钱做出这样的“大手笔”。
前几年邮票发多了,无奈之下进行销毁,但销毁数量又迟迟不公布,据说国家邮政内部意见不统一,因为政策的失误是要追究责任的,追究到这些事情会直接涉及到某些人的官帽还能否戴得牢靠。因此,邮政决策又一次在邮政领导自己的利益前途面前低头。这样,集邮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也就无法得到保障。
集邮者交了全额预订金,首先付出了承诺,这还不够,应积极向国家邮政部门反馈相关信息,提出好的建议。作为国家邮政管理部门当务之急是与集邮者之间多一些“换位”思考,一些政策的制定,首先考虑的应该是集邮消费者的利益,把新邮的设计搞得再精益求精一点,邮票预订数、印制、发行量再公开一点,靠信誉把集邮者汇集在集邮的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