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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邮坛诚信录(20)

[日期:2006-12-21] 来源:中国集邮报   作者:傅湘洲 [字体: ]

  上海有位老邮商某甲,名气很大,生意做得不小,在上海集邮商圈里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不过,此君的诚信度却不怎么样,我与他打过两次交道,都栽在他的手里。

  第一次是我第一次转业之后的不久,1948年春天,我急需脱手一批滞留的原经营货品,甲建议我将邮票放在他店里代售,我同意了,先送去两大册苏联和英殖民地的中期套票。双方约定,按照我原来标定的价格七折结算,甲则自行另定出售价格;对他说来,这样的条件是相当优惠的了,因为当时的货币正在贬值,他可以从出售价的上升中获得更大利润。一个星期之后,当我公休日回上海去探询销售情况时,甲告诉我销售很顺利,已全部卖光,并当场给我结账付款。可问题发生了,甲只给了我按原标价49%的货款,这怎么可以呢?于是争执起来。甲立时拿出一副无赖架势说:“不是大家说定了的吗?是按你的标价七折出售,再按出售价七折结账,这一点也没有错。”又说:“随你的便,反正我已卖出去了,你收就收,不收我就给你保存着。”那时货币天天都在缩水的时候,我怎么耽搁得起,无奈只好忍了他这一切,不过记住了,这人不好打交道!

  第二次是我第二次转业之后的某一年,20世纪60年代中间。一次,甲寻上门来,商量受让一些我滞存的货品。我因有教训在前,尽管同时委托多位同业代售货品,但并不考虑跟甲做交易,所以一开始便婉拒了;但甲仍是不断上门,我经不起他的纠缠,最后同意了以盘让的办法出售给他一批中外成套邮票,总结价是700多元,他当场付了一个零头,同时写下一张欠款字条,约定次日全部付清;是我又一次大意了,邮票全部让他先取了去。第二天傍晚,甲气喘吁吁,忽然搬来了一个庞大纸箱,往房里地上一放,说道:这里是20万枚熊猫火柴商标,他店里面售价是2分钱一枚,现在作价每枚1/2分,一共1000元,作为抵账,超过部分的差额,随便我什么时候用随便什么邮票作价给他都可以。说完,不等我接口,便匆匆离去。列位必定都知道,收藏的价格规律是物稀为贵,像这样的火花之类物品,如果是存世量在1000枚以下的,在当时,只消给我100枚,便足值1000元,至于像这样数量达几十万枚、重量几十斤的单一品种、当时正在使用中的火柴商标,是要按废纸论价的,怎么能成百上千元计价呢?这事我后来多次找甲交涉,甲仍是一副无赖架势,因此终无结果。这批火柴商标后在“文革”中被当作“四旧”销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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