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腿”邮品中国邮迷也把它称之为“贵族邮品”、“鸦片邮品”或“兴奋剂邮品”。“短腿”只是戏谑称谓之一。较文雅的称呼,即所谓“量少邮品”。而国际上通称“有害邮品”。
中国邮政官员不喜欢“短腿”这个词,而曾对“量少”却情有独钟。2000年11月,国家邮政局某负责人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说,“发行量少品种的主要目的是丰富集邮品种,不断增加集邮者的趣味,吸引更多的人参加到集邮活动中来”,“发行量少品种,多数集邮者持肯定态度。”量少,预订户都要摇号供应,得者寥寥,大多数集邮者平价买不到,想要也只好到邮市的炒区花比面值高十几倍乃至几十倍的钱去买,就这样,“多数集邮者持肯定态度”,真乃天大的笑话!
后来,邮政官员对“量少”这个词也不喜欢了,是什么原因不得而知,可能是“量少”容易与“有害邮品”挂钩吧。2002年8月23日,《集邮报》记者采访时,中国邮政一位官员用了很大篇幅比较“量少”的提法(见2002年9月3日《集邮报》)说什么,“量少邮品或短腿邮品的提法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更不是救市之举”。“量少”不能说,“短腿”不能提,“有害邮品”让说吗?
2006年8月8日,《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运动项目》(一)纪念邮票发行,该品种有两种版式,除16枚一版的版式以外,还有8枚2套一版的不干胶小版式。约半月之后,8月22日《中国集邮报》报道,《“运动项目(一)”不干胶小版张不是短腿》,文中以国家邮政部门负责人答记者的形式称,“凡是预订了小版张,国家邮政局也保证他们会取到不干胶小版张……这套邮票不存在短腿问题。”
“这套邮票不存在短腿问题”。对此,笔者有两点感觉:①承认过去存在短腿问题;②对什么是“短腿”,对具备什么条件为“短腿”,相关官员至今还没有弄明白。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我看相关官员再明白不过了。 相关官员把预订户“会取到”作为不是“短腿”邮品的唯一条件,这是对国际规则的又一次误解。
预订户,只是集邮者的一部分。何况,“预订和零售并举”是相关部门自己承诺的政策。只是预订户“会取到”,而非预订户在邮政窗口根本买不到,就不算“短腿”了吗?
何谓有害邮品?《中国集邮大辞典》(第187页)称:“邮政部门为营利或其他目的,不顾公德而发行有害于邮政和集邮者的集邮品。万国邮政联盟和国际集邮联合会制定有《万国邮政联盟成员国集邮公德准则》,凡所发行的邮票、邮品,如果公然违犯此准则的有关规定,将一律被视为有害邮品”。
《万国邮政联盟成员国集邮公德准则》(《中国集邮大辞典》762页)第4条规定:“对于发行的每套邮品,邮政当局应保证:发行量以满足可能的业务需要及可预见的集邮活动的需要。为特别事件采用盖销戳、手戳和纪念邮戳等亦应保证这些产品的数量满足需求。”第6条还规定:“无论在哪里,邮政当局都要确保以集邮为目的的带有邮票的集邮产品有足够的数量以满足购买者的需求。”
还有,1999年在北京召开的万国邮联第22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万国邮政联盟会员国应遵循的集邮道德规定》(即“北京宣言”,见2002年2月8日《中国集邮报》)之第4条也规定,“在每次发行邮票时,邮政部门应确保印刷数量以满足潜在的经营要求和可遇见的集邮需要。”
国际规则的文字表述实在明白不过了,没有可以另作解释的余地,连小学生也能完全理解。是不是“短腿”,关键是发行量能不能满足集邮者的需求,而不是你说不是就不是的。这些年来,我国发行“量少”的有害邮品到了忘乎所以和登峰造极的程度,什么双连体、多连体、小版张、赠送版、兑奖张、叠色样张等等,凡是大多数集邮者平价买不到的邮品统统都是!紧随《奥运项目(一)》不干胶之后,《文房四宝》绢制邮票又要出台了。绢制邮票是为在10月举行的2006年北京国际邮票钱币博览会助兴而发行的。可以预言,2003年绵阳亚洲邮展和今年“太原邮展”期间抢购“助兴邮品”的闹剧又将重演,邮市炒作新邮又将增添一个新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