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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建议按揭还款账户多存20%金额

[日期:2008-01-02]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08年01月02日          来源: 证券时报

    从2008年1月1日起,全国各地的按揭浮动利率贷款将按照新的利率水平计算利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向按揭贷款者发出提醒:尽快向办理贷款的商业银行咨询新的月供金额,一旦未及时足额还款造成违约,相关信息将被如实、客观地记入到个人信用报告。同时,央行建议按揭贷款者于今年1月还款日之前,在还款账户上多存入20%的金额。

    央行指出,月供除与利率有关,也直接受剩余本金、公积金组合和剩余年限以及还款方式的影响。对此,央行建议,如没时间向商业银行咨询,不清楚加息后的每月应还款金额,可在今年1月还款日之前,在还款账户上多存入20%的金额,就可以避免由于银行不能足额划款影响信用记录。

    央行还强调,我国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全国统一联网。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都将被如实记入个人的信用档案,并反映在客户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如果个人信用报告中记录的违约记录太多,在下一次办理信贷业务时,可能带来一定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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