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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社第二期全国地市级供销合作社主任培训班在京开班(多图)

[日期:2006-10-17] 来源:  作者: [字体: ]
周声涛传达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并作专题报告


  2006年10月12日,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二期全国地市级供销合作社主任培训班在总社培训中心开班。本期培训班来自全国(直辖市、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106名地市级供销合作社主任。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常务副主任周声涛同志传达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并作专题报告,总社理事会副主任顾国新主持开班仪式。


  周声涛作专题报告 顾国新主持开班仪式



总社领导与第二期全国地市级供销合作社主任培训班全体学员合影  



  第二期全国地市级供销合作社主任培训班学员认真聆听周书记报告


    从刚刚闭幕的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归来,周声涛首先向学员们传达了此次全会的精神。他指出,过去一年里,我国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都有新的进展,“十一五”的开局情况良好。党中央的驾驭全局、内政外交、亲民爱民等举措,得到了国内外广泛认可和高度评价。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重点讨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回答了什么是和谐社会,为什么要建设和谐社会;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指导思想和必须坚持的原则;就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进行了具体部署。“这既注意到‘和谐’和科学发展观、小康社会、新农村建设的联系,也注意到社会建设的重点,突出了重点和全局的关系。”这是实践经验的总结,也是全党、全社会智慧的结晶,理论性、思想性、操作性都很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供销合作社事业密切相联,希望此次培训班要传达好、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借此带动各地供销合作社全面工作。
  “供销合作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着天然的联系。”周声涛对参加培训的各地市级供销社主任说,“大家必须深刻认识到: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是供销合作社当前一切工作的中心,是必须坚持的大局!”他要求各地市供销合作社主任必须把当前一切工作都放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大背景、大盘子来考虑,“供销合作社也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大家要树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大局意识、树立抓好“十一五”规划良好机遇的责任意识、树立不进则退的忧患意识。
  周声涛对学员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我们需要干的、能干的事情很多。他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坚持合作社的理念,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二是要大力整合、改造、优化、提升供销合作社的经营网络;三是要坚持“改造和新建并举,以新建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四是要坚持开放办社,搭建一个为农服务的平台;五是要继续深化设有企业改革,把龙头企业建设好,来推进农业产业化的经营;六是要不断拓宽经营领域,提高为农服务的水平。
  供销合作社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贡献,首先要立足于自身的优势来发挥农村流通主渠道的作用,在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扩大农村消费,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方面做出我们自己的贡献。在谈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今年开始实施的“新网工程”时,周声涛说:“‘新网工程’是‘四项改造’的延续和深入!”“新网工程”一头连着基层,包括政府、合作社,农产品行业组织、生产基地等;一头连着龙头企业,把“四项改造”内容有机结合起来。实施“新网工程”,首先是要立足于改造、整合现有的网络资源,实行低成本扩张,不要搞重复建设。二要搞好规划,根据当地人居条件和收入水平,根据供销社的自身基础和实力,分清轻重缓急,有节奏的推进。三要和现在做的工作结合起来,和销售终端紧密结合。优质品牌产品要进入市场、进入网络、进入社区。尤其是做好农产品的购销。四要和自身的改革结合起来,尤其是社有企业的改革。除此之外,要实行城乡双向对接,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
  周声涛强调,刚刚闭幕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功能”。各级供销合作社在思想与行动上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合作制的理念,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供销合作社不能完全企业化!”周声涛强调,“我们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这一点各级领导头脑要清楚。”
  他希望地市级供销合作社主任要加强资产监管,搭建为农服务的平台,做好沟通、协调、组织、服务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从大局上研究和把握地市供销合作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围绕自身实际,把供销合作社的工作抓好。
  总社科教工业部、培训中心等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了开班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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