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我国的水电航母—中国长江电力(20.10,-0.19,-0.94%)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它标志着公司债券这一品种在我国的正式诞生,迈出了我国企业债权融资市场化改革的第一步,树立起中国证券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发展公司债券市场,完善我国债券管理体制,是加快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为满足我国直接融资和金融结构调整的迫切需求,适应企业融资和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初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就“加快发展债券市场”进行了工作部署,中国证监会8月14日颁布《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正式启动我国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短短一个月间,由华泰证券保荐并主承销的首家公司债券——长江电力公司债正式面世了。它的快速起航,体现了监管部门、市场、发行人、券商和其他中介机构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也承载着投资者、市场监管者和各方参与者的殷切期盼。 此次, 长江电力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含80亿元),其发行议案已获股东大会通过。本期拟发行人民币40亿元,剩余40亿元将在获得证监会核准之日起24个月内择机发行。本期债券存续期限为10年,债券票面利率采用市场化的定价方式决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公司债券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债券发行完毕后,长江电力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 2007年第一期公司债券的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占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0%和90%。长江电力和华泰证券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的长江电力公司债具有以下亮点:首先,是完全采用市场化的方式发行相关债券类产品,通过市场询价确定债券票面利率;第二,是第一次纳入国债质押库的公司债券,这使其具有其他企业债不可比拟的国债待遇;第三,设计了回售条款,投资者在持有债券达7年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市场收益率环境以及判断未来的市场收益率趋势来选择是否行使回售权,给予投资者更多地自主选择权;第四,本期产品还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撮合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平台同时挂牌,这样能够有效地增强成交效率,提高产品流动性。第五,与新股申购方式相比,本期公司债在发行阶段投资者还可以在网上进行重复申购,可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配置需求;第六,首次实行储架发行制度。这种制度的安排更有利于企业按照实际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筹集资金,使企业能更好的运用财务杠杆,更有效的使用资金。第七,首次设置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角色,由华泰证券担任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解决由于债券持有人分散,难以一致行动维护自己利益的难题。同时,还建立了债券持有人会议制度,公布了详细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通过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和会议召开程序等内容让债券持有人会议真正发挥投资者自我保护作用。本次发行中各中介机构如保荐机构、信用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各司其责,发挥了他们识别风险、分散风险和化解风险的功能。 上述发行条款的设计和安排,使长江电力公司债在市场中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三峡总公司控股的中国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成本优势和资源优势(4829.901,-44.09,-0.90%)明显,在未来的电力市场竞价上网格局中更是拥有优先上网的天然优势。长江电力成立五年来,保持了良好的治理水平,运营管理的发电装机容量从271.5万千瓦迅速增加到1473.5万千瓦,在我国A股市场中长期保持规模最大、盈利能力最强的水电龙头股地位,实现了公司快速持续发展。长江电力的基本面完全符合证监会对试点公司资质良好的要求。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规模达到613.7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56.14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1.97%。长江电力以其持续收购三峡新增发电机组的战略,保证了公司未来的持续高速发展。充裕的净资产额度、稳定的现金流、可靠的资金用途,正是投资者青睐的发债对象。 由于公司债券的发行既符合国家政策要求,又能较好地规避利率快速上涨带来的财务风险,有效地降低公司资金成本。为此,长江电力对成功发行公司债券充满信心,并针对发行特点在实际操作上与投资者、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做过多次沟通,积极应对试点阶段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带来的影响,争取在市场上获得一个多方共赢的良好表现。 公司债券的发展对 资本市场的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公司债券的推出,不仅能扩大我国资本市场的规模和容量,完善产品品种和结构,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选择,也将有利于缓解流动性过剩给资本市场带来的压力。从长远来看,还将大大改善我国金融市场中的结构性问题,分散和化解金融风险。随着我国债券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公司债的发展将进入到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