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于扬 郑晓波
在市场期待多时之后,“后股权分置时代”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和受让的新规终于在上周末露面。同时出台的三部文件对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转让的方式、定价原则、审核程序、转让或受让方资格、协议签订、价款支付等方面作了规范性要求,是监管机构第一次对国有股东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行为进行的一次系统性规范。
控制减持节奏意在稳定市场
业内人士表示,从《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许多规定中,都可以看出管理层呵护股市的良苦用心。比如以总股本10亿股为界限划分大盘股和小盘股,以及以总股本的5%确定净转让比例,就是主要考虑了证券市场的稳定问题。它可以防止由于国有股东可自主转让的股份比例或数量过大对证券市场造成的冲击,进而平衡市场供求关系,维护市场稳定。
“这实际上赋予了国资委可以视市场的状况控制‘大非’减持速度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把住向二级市场股票供给的闸门,其政策意图非常明显,可以防止因国有股大规模抛售而形成的对股市的冲击。”一位业内研究人员表示。
这位人士还指出,对于10亿股以上的上市公司,确定占总股本的3%作为国有股东净转让股份比例,也是考虑到大盘股、特别是大盘指标股的国有控股股东转让股份对证券市场稳定的影响,从制度上奠定了市场稳定的基础。
减持市值三年不超5500亿元
《转让办法》规定,今后,国有控股股东在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净转让股份的比例超过5%或者虽然不超过5%,但会造成上市公司控制权转移的,需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实施。
从2005年的6月初开始到2007年5月末,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中国证券市场的总市值从4万亿元增长到18万亿元,其中,国有股的总市值已经达到11万亿元左右。按照三年内国有股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5%———约为5500亿元计算,每年减持的股权市值大约为1800亿左右。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赵锡军表示,国家要保证国有股东在国民经济基础性和支柱性行业中的上市公司处于主导地位,国有股的减持就必然要遵循慎重和循序渐进的原则,事实上这次出台的政策兼顾到了市场投资者的利益和整体市场的稳定性,尤其是重点考虑了市场稳定,对于股市来说是一个利好。
引入增持概念维护合理估值
在规范“减持”的同时,将国有股“增持”也纳入统一的监管体系加以规范和监管,是本次系列规则的又一特点。
根据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要求,国有股东在经营实践中不仅会出售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还会根据加强主业发展要求,收购或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以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从宏观角度讲,它将有利于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通过并购整合上市公司做强做大,也有利于国有企业投资证券市场的规范运作,进而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的繁荣与稳定。
从微观上看,国有股东受让上市公司股份不仅属于股东重要的投资行为,更重要的是涉及资本市场的稳定。国有股东何时增持,以什么价位增持,对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的稳定也将产生重要的意义,它将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股价与估值不会产生过大的偏离,因为一旦股价过低或过高,国有股东就可以通过增持或减持来有效地平稳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