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收购奥运10元纪念钞

[日期:2015-01-22] 来源:  作者: [字体: ]

收购奥运10元纪念钞

收购奥运10元纪念钞

高价回收收购奥运10元纪念钞

全国高价诚信收购收购奥运10元纪念钞

在线Q咨询: 1356266409 欢迎咨询

  收购奥运10元纪念钞

【藏品名称】2008奥运10元纪念钞

【发行时间】2008年7月8日

【发行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藏品规格】148.5x72.0mm

【面 值】10元

【发行数量】600万张

    2008年,北京成功举办第二十九界奥林匹克运动会。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验证了中国的实力,为中国奥运史上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在1949年至今的新中国历史上,每当遇到特别重大、特别值得纪念的事件,中国人民银行才会发行纪念钞。在1949年至今的新中国历史上,中国人民币银行总共发行了三枚纪念钞。他们分别是“建国50周年纪念钞、世纪龙钞以及2008年10元奥运钞”。三枚钞,当之无愧为人民币收藏珍品,人民币币币王!

    2008奥运10元纪念钞发行之初,便引来无数藏友的争相购买,北京奥运收藏的疯狂让人激动不已。2008年奥运钞发行一年,就飙升150倍;2011年更是狂涨至6000元,足足翻了600倍;由于数量稀少,许多藏友没能藏得这一珍宝,不免有深深的遗憾。

价值一:我国发行,第三枚纪念珍钞,全球瞩目!

    “建国钞”“世纪龙钞”“2008年10元奥运钞”并称我国三大币王,新中国成立至今,国家主导,权威发行的三枚纪念钞珍品。发行极为难得,引起行业关注与轰动!

    在奥运纪念钞之前,我国仅发行过“建国50周年纪念钞”和“迎接新世纪纪念钞”(千禧龙钞)两种纪念钞。也就是说,在新中国六十多年历史中,由国家主导,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纪念钞本身就极其难得,作为我国第三大纪念钞,其发行必定伴随着巨大的轰动和关注,那么它能够持久地保证收藏热度且身价不断突破,也就不难为藏家们理解了。

价值二:中国首枚奥运钞,地位坚挺!

    中国人民期盼百年,奋斗百年,首次圆梦奥运,民众热情高涨!收藏行业,藏头藏尾藏绝版,永恒不变价值规律。珍藏首枚奥运钞,生财有道!

    纪念钞容纳多种奥运元素,如奥运会徽、鸟巢、古希腊雕塑“掷铁饼者”、运动员群像及“2008”字样,并融入中国特有文化符号,如“天坛”,是将五千年中国文化与现代奥林匹克精神的完美融合,也是体育精神、人文精神、历史精神的综合体现,如此惊人的价值,任何藏家都无法抵挡这种巨大的收藏诱惑!

价值三:票面设计 开辟中国货币新篇章!

    近十年来,中国首枚没有主席头像纪念钞!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奥运纪念钞开辟了中国货币的新篇章。

    在毛泽东担任国家领导人的1949-1976年间,中国纸币上的团大都以工人、农民、以及卡车、飞机等现代化标志,还有山峦、宝塔等风景画面。

价值四:三大币王,发行最少的纪念钞品种,市场需求庞大!

    奥运钞发行量仅为600万!是建国钞发行量的千分之一,是千禧龙钞发行量的五分之三,流通数量少于实际发行量,中国民众收藏热情,超乎想象!

    与6000万发行量的“建国50周年纪念钞”和1000万发行量的“千禧龙钞”相比,奥运纪念钞发行数量仅为600万枚,其中还包括赠送世界各国与会代表,运动会,各大银行持有等,真正流通到市场上来的并不多。然而作为在中国举办,世界关注的世界第一盛会,中国民众的收藏热情远远超乎想象。“物以稀为贵”一时间,在人们收藏、投资、赠送、展示等各种需求下,奥运纪念钞供不应求,市场走势稳增不减。

价值五:高超防伪技术,印证中国钱币制造实力

    2008奥运10元纪念钞采用多项高科技防伪技术,收藏无忧,品质上乘!

更多收购奥运10元纪念钞价格行情,请来电咨询!

一个电话!一个垂询!一笔财富!

广州戴文微信号:TEL_18028672712

微信扫一扫咨询:

欢迎各位新老朋友电联!在线Q咨询: 1356266409 欢迎咨询

 ▲▲☆☆☆▲▲ 联   系   方   式 ▲▲☆☆☆▲▲
联系人:广州戴文
手机:18028672712
 Q Q: 1356266409欢迎咨询
行情变化快,有货的朋友请随时电话联系,以当日市场价为准!均可全国各省市地区上门取货,当面交割!



阅读:
录入: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纪念币最新价格表
下一篇:阳光看台:吉祥发行价公布 贺岁银初打猫爆发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