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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回应五大热点 IPO改革意见适时发布

[日期:2013-07-07]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5日就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并购重组审核、私募股权基金监督管理、股转系统扩容、将A股纳入相关指数市场五大热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适时发布。新闻发言人介绍,截至6月21日,《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已经结束。证监会有关部门正在对各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和研究,积极吸收相关合理化建议,《意见稿》经修订完善后将适时正式发布实施。

  配套文件制定方面,近期将修订《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制定进一步提前招股说明书时点的有关规则,出台保荐机构公开披露辅导工作报告相关规定,证券业协会也将制定自律规则,规范路演推介、承销商自主配售行为等。

  “上述文件将于《意见稿》正式公布后尽快向社会公布。”新闻发言人说。

  尽快启动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新闻发言人介绍,证监会按照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原则,从鼓励并购重组的角度,正在研究相关措施。

  具体看,一是减少、简化并购重组行政许可。拟通过修改相关规则,减少并购重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相关行政许可程序,尽快启动并购重组审核分道制。二是进一步提高并购监管透明度。完善并购重组审核公示流程,逐步扩大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继续做好并购重组审核标准、审核要点公开工作。三是改革并购重组市场化机制,推进并购支付方式的多元化,支持并购基金发展,拓展融资渠道。四是优化外部环境。配合相关部门优化并购重组的审批环节,提高审核效率,降低重组成本。五是强化并购重组监管和事后问责。保持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工作的常态化;加大虚假信息披露的查处力度;做好中介机构培训工作,严格执业质量考核,加强事后问责。

  此外,证监会正在研究并购重组市场化的定价安排,探索增加定价的弹性。

  尽快制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发言人介绍,证监会目前由基金监管部负责私募基金监管,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拟定监管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等。

  他同时介绍,为尽快建立起私募基金监管体制,近期证监会将着重推动三方面工作:一是尽快制定《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将私募证券基金和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在内的私募股权基金统一纳入调整规范范围。二是逐步建立私募基金监管分工协作机制,由基金部、派出机构、基金业协会分工负责,加强备案管理、风险监测和投资者保护等工作。三是建立与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

  股转系统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条件已具备。新闻发言人介绍,目前,全国性场外市场规则体系已经建立,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内部制度齐备、人员到位、技术系统安全可行,各地企业准备也较为充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的条件已经具备。证监会正按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研究制定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到全国的具体方案,并将及时公布。

  推动将A股纳入国际著名指数。新闻发言人介绍,近期,中国证监会与包括MSCI公司在内的国际著名指数编制公司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就将A股纳入相关指数的技术性问题进行了探讨。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广度和深度的不断扩大,境外机构投资者对我国A股市场表现出较强的投资愿望。中国资本市场近年来的改革开放措施也为将A股纳入国际著名指数奠定了基础。”新闻发言人说,2013年6月12日,MSCI已宣布就中国A股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启动全球征询,标志着这一事项已迈出了重要一步。

  他同时表示,推动将A股纳入国际著名指数,将有效扩大我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影响,推动境外长期机构投资者投资于A股市场。今后,证监会还将继续与相关国际指数公司积极沟通,共同推进此项工作。

  此外,新闻发言人介绍,近期,证监会对官方网站作了局部调整,开设了新闻发布会栏目,及时发布每周五例行新闻发布会的内容,设立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专栏,设置了征求意见稿、现行法规、媒体报道、背景材料(行情 专区)四个子栏目,便于社会各界和投资者了解此次改革的情况。

新股发行审核或大改:8月份开闸 淡化业绩

  对于IPO重启时间的种种传言,昨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并未辟谣,但也未对IPO重启的时间做出明确回应,只是表示“证监会将按照既定程序,对征求意见进行梳理、整理和吸收,适时推出新股发行改革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还将修改发行承销办法。”

  北京一家券商的保代向南都记者证实称,IPO重启的时间点不会有大的改变,估计在8月前后。此次新股发行审核办法可能改动较大,比如对业务的要求会淡化,但对信息披露的要求会空前严格。而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的文件中,也提到“适当放宽创业板(行情 股吧 买卖点)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

  IPO开闸要8月前后

  IPO开闸时点受到业界和舆论热议,昨日又有传闻称IPO重启将在7月中下旬实现。证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已有83家拟上市企业通过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根据此前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IPO过会后的企业只要符合过会后的指导意见以及配套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原则上给予批文。

  在昨日的证监会新闻通气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并未辟谣,但也未对IPO重启的时间做出回应。

  7月初,证监会函告过会企业,抓紧补充企业半年报财务数据。近期也有一些排队上市的企业补充中报材料。北京一家券商的保代表示,理论上7月中旬相关企业能上报材料,只是说满足了发行要求,但并不代表批文就下发,什么时候发,还要证监会说了算。上述保代表示,行内的口径是8月前后。昨日,安永大中华区上市服务主管合伙人何兆烽也预测,“从我们客户反映的情况以及证监会内部的一些培训等各种迹象来看,A股IPO最快可能也要8月份重新开闸,但具体的还要看市场情况。”

  新股审核将淡化业绩

  不过,上述保代称,可以预见的是,这次新股发行可能会做大的改革,比如会淡化盈利要求,加强信息监管。证监会今年启动新股发行改革,其重中之重是以市场化方式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淡化对盈利能力的实质判断,将原汁原味的企业带给市场,返璞归真。其认为,拟上市公司造假的重要原因是对于公司业绩有硬性规定,导致企业为了上市而有造假冲动,要想提高信息披露程度,就得淡化盈利指标。

  该保代强调称,不过也不是对财务方面全部放开,在财务审核方面,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粉饰业绩、利润操纵行为的监管,另外,新股首发(IPO )申请资产负债率不能过高。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的《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指导意见》,其中也强调“适当放宽创业板对创新型、成长型企业的财务准入标准”。

  承销商或自主配售

  在此次新闻通气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还表示,近期证监会正在修订《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制定进一步提前招股说明书时点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公开披露辅导工作报告等相关规则。同时,证券业协会也将制定自律规则、关于规范路演推介及承销商自主配售行为等相关规范等文件,上述配套措施将于新股发行改革意见正式公布时尽快向社会公布。

  接下来可能出台存量发行的细则。广州证券投行总部执行总经理杨忠也向南都记者表示,未来可能券商自主配售,主承销商在提供有效报价的投资者中,自主选择配售,还可以采取按申购账户配号抽签确定中签账户并配售等量股票的方式配售,这些方式的改变都加大了机构参与“打新”时获得高额配售的机会。(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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