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组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供销总社)。主要职能:
(一)负责研究制定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和改革。
(二)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三)维护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四)协调同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全国供销合作社的业务活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
(五)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六)代表中国合作社参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各项活动。
(七)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总社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共17家,包括供销总社本级和16家直属事业单位,其中:供销总社本级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和8个科研单位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中华合作时报社等7家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总社2012年部门预算表及有关说明
一、2012年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附表1)
2012年供销总社部门公共预算总收入76,838.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679.94万元,事业收入5,093.2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664.40万元,其他收入1,369.76万元,上年结转31.32万元。
2012年供销总社部门公共预算总支出76,838.62万元,其中:外交支出535.9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307.7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0.0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4,367.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49.19万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27,208万元。
供销总社部门2012年收支总预算比2011年年初预算数增加3,303.45万元,增长4.49%,主要原因:一是重要商品储备财政贴息预算增加;二是供销总社直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收支预算增加。
附表1: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二、2012年公共预算收入情况(附表2)
2012年供销总社部门公共预算收入76,838.62万元:
(一)按照收入来源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63,679.94万元,占总收入的82.87%。
2、事业收入5,093.20万元,占总收入的6.63%。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6,664.40万元,占总收入的8.67%。
4、其他收入和下级单位上缴收入1,369.76万元,占总收入的1.78%。
5、上年结转31.32万元,占总收入0.05%。
(二)按照预算科目说明
1、外交(类)科目535.98万元,占总收入0.70%,包括国际组织(款)175.98万元,对外合作与交流(款)300万元,其他外交支出(款)60万元。
2、科学技术(类)科目10,307.72万元,占总收入13.41%,包括应用研究(款)1,659.25万元,技术研究与开发(款)8,648.47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3,470.07万元,占总收入4.52%,全部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收入,包括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522.08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项)523.68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424.31万元。
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科目34,367.66万元,占总收入44.73%,全部为商业流通事务(款)收入。
5、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949.19万元,占总收入1.23%,全部为住房改革支出(款)收入,包括住房公积金(项)532.13万元,提租补贴(项)103万元,购房补贴314.06万元。
6、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科目27,208万元,占总收入35.41%,全部为重要商品储备(款)收入。
附表2:公共预算收入表
三、2012年公共预算支出情况(附表3)
2012年供销总社部门公共预算支出76,83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32.47万元,占总支出21.91%;项目支出53,944.59万元,占总支出70.2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6,061.56万元,占总支出7.89%。按照预算科目说明:
(一)外交(类)科目535.98万元,占总支出0.70%,全部为项目支出。
(二)科学技术(类)科目10,307.72万元,占总支出13.41%,包括基本支出5,777.1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4,530.56万元。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3,470.07万元,占总支出4.52%,全部为基本支出。
(四)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科目34,367.66万元,占总支出44.73%,包括基本支出6,636.05万元,项目支出26,200.6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1,531万元。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949.19万元,占总支出1.23%,全部为基本支出。
(六)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支出(类)科目27,208万元,占总支出35.41%,全部为项目支出。
附表3: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2012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附表4)
2012年供销总社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679.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外交(类)支出524.6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0.82%;科学技术(类)支出1,133.7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1.7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89.3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5.0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30,738.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48.27%;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88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1.39%;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支出27,20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42.73%。
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与2011年财政拨款执行数(指当年财政拨款数加当年国库集中支付结余数)比较如下:
(一)外交(类)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24.66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47.49万元,降低8.30%。其中:
1、国际组织(款)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64.66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12.51万元,增长8.22%,主要原因是供销总社对国际组织捐赠支出预算增加;
2、对外合作与交流(款)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0万元,与2011年执行数持平;
3、其他外交支出(款)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0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60万元,降低50%,原因是亚洲区域合作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减少。
(二)科学技术(类)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33.71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317.87万元,降低21.90%,主要原因是,2011年预算执行中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补发了以前年度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支出。其中:
1、应用研究(款)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28.47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109.35万元,降低24.98%;
2、技术研究与开发(款)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05.24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208.52万元,降低20.57%。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189.39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419.03万元,降低11.61%,主要原因是,2011年预算执行中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补发了以前年度离退休人员和离退休管理机构在职人员津贴补贴支出。其中: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522.08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286.78万元,降低10.21%;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43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100.57万元,降低29.27%;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24.31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31.68万元,降低6.95%。
(四)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2012年无财政拨款预算,2011年执行数750万元为年度预算执行中追加安排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和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支出。
(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738.18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17,130.43万元,降低35.79%,主要原因:一是2011年预算执行中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补发了以前年度总社本级在职人员和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津贴补贴支出;二是2011年预算中包含了总社办公楼外立面改造工程一次性项目支出,该项目已完工;三是2011年预算执行中追加安排了服务业聚集功能区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886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64万元,增长7.79%。其中:
1、住房公积金(项)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90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10万元,增长2.08%;
2、提租补贴(项)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3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减少8万元,降低7.2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变动导致的提租补贴需求减少;
3、购房补贴(项)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93万元,比2011年执行数增加62万元,增长26.84%,主要原因,一是2011年动用了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安排购房补贴支出,2012年可动用的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减少,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增加;二是2012年符合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应发放购房补贴的职工人数增加,财政拨款预算相应增加。
(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重要商品储备(款)2012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7,208万元,2011年无此支出,原因是,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使用的有关规定,从2012年起,原“储备事务支出”科目下的“重要商品储备”项目调整到该科目。
(八)储备事务(类)重要商品储备(款)2012年无财政拨款预算,原因是,根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使用的有关规定,从2012年起,该科目下的项目调整到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重要商品储备(款)科目。
附表4: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附表5)
因供销总社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故不需填列此表。
附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上述各项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外交(类):指经国务院批准,供销总社加入国际组织后,向国际组织的认捐支出、按国际组织章程或协定规定缴纳的会费支、参加国际组织活动及举办在华国际会议等支出。
(二)科学技术(类):指供销总社直属科研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其中应用研究(款)主要用于社会公益类科研单位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款)主要用于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类科研单位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供销总社本级和直属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的离退休干部部的支出。其中: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供销总社本级离退休干部部统一管理的社本级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供销总社直属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供销总社本级用于为社本级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支出。
(四)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指供销总社用于促进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开拓农产品市场及农业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指供销总社本级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专项业务工作支出及基本建设项目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供销总社本级及直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提租补贴:指1999年按照《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提高房租增发补贴的通知》(国管房改字[1999]267号)规定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3、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之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类)重要商品储备(款):指供销总社用于农药、化肥、边销茶等重要商品专项储备方面的支出。
三、支出性质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公主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来源:中国供销合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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