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记者来到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在诗美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不仅领略了春花的妖娆,更听到了一些新奇的故事。其中,这个专业合作社创造的“两类分红”法吸引了记者的注意,它可有效解决农村小生产与规模经营之间的矛盾。
草本花卉具有个体小、品种多、花期长、易运输等特点,满足时下快节奏装扮城市园林景观的需求,市场需求量巨大。白市驿镇生产的草本花卉占重庆市场需求总量的40%。由于有旺盛需求,2010年10月,股份制的诗美专业合作社应运而生。
然而,无论是“公司+农户”还是“专业合作社+农户”,都会面临一个难题。分散的农户即使与公司或专业合作社签了收购合同,但面对更高甚至同样的收购价格时,也可能将农产品销售给未签合同的收购者。这种小生产与规模经营之间的矛盾,让不少农产品经营者感到困惑。
1998年毕业于西南农业大学的杭州人胡霓辉是诗美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的创始人。见到记者后,他介绍,诗美花卉苗木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0年10月,租用土地95.3亩,到目前已有10户按土地折价或资金等方式入股。但即使入了股,有的合作社成员依然会将草花卖给其他收购者。于是,胡霓辉就和其他成员一起,自创了一套“既按资本分红、又按产品收购量分红”的做法,在提高农民积极性的同时,将农民与合作社“捆绑”得更紧。
“‘两类分红’法,就是一样的入股,不一样的分红。”胡霓辉说,去年合作社的纯收入是190万元,他们首先留存40%作为发展基金,剩余的60%拿出来分红。这60%将按照4∶6的比例,40%分给按照股权入股的股东,60%按照各自的产品收购量进行分红。因此,股东们就有了三种分配收入,第一种是合作社按照市场价收购成员花卉产生的收入,第二种是股权分红收入,第三种是按照产品收购量分红产生的收入。
合作社成员、太慈村村民马骏东共种植30亩草本花卉。曾有收购商提出,以高于诗美合作社收购价的价格收购他的50万盆花卉,但考虑到年底合作社还会按照产量进行“二次分红”,马骏东还是将花卉供应给了合作社。到年底,合作社按每盆1角钱分红,马骏东凭此一项就收入5万元。
“按产品收购量分红的创新,使合作社在遵从市场规律同时又尊重农民的意愿。专业合作社用这种方式吸引种植大户加入合作社,通过提高产量取得市场话语权,壮大了合作社实力,最终提高了合作社在市场中的抗风险能力。”白市驿镇党委书记周成超说。(王金涛、黄俊辉)
发布时间:2012-04-27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