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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清朝到现在股票文化的演变 作者:徐建雨

[日期:2012-04-03] 来源:  作者: [字体: ]

在收藏者眼里,股票并非只是有价证券。

  中国正式发行现代意义上的股票始于清末的1872年,洋务派通过发行股票向全社会筹集资金创办股份制公司。
  当时的股票除写明每股价值、入股数量,股息、分红之外,另外附有公司的招股说明书,这一点区别于日后类似于钱币的股票。所以,这一时期,每家公司都会颁给股东相应的实物股票,一方面作为领取股息分红的凭证,另一方面以示对股东的尊重和神圣。

  清代的公司大多由洋务派开办,其实物股票也大多由洋务派发行,这些股票同样反映出当时洋务派的文化特征。比如一张山东莒州矿务总局发行的股票,其所印的招股说明书中称:奏明试办,奉旨允准在案。……再查矿务系内地贸易,与通商买卖不同,应援照各局定章不准 外国人入股。如有将此股票息折卖与外国人,或质押与外国人及外国人所开之银行洋行者,此股票息折即作为废纸,合并声明。

  由洋务派发起推进的洋务运动是近代一次自觉的追求自强、求富的努力。说自强,此为证明。而说到求富,洋务派发行的另一张山东烟台缫丝局股票则可说明。洋务派人士在兼并德国资本烟台缫丝局之后,为扩大经营拟发股票:直隶爵阁堂部李 批准设局招商,购置西国机器,采办山东盛京登莱缫丝。惟须准中国入股六成,以俾得失均沾等因在。

  而民国时期发行的实物股票则部分继承了清代的股票文化。由于当时社会已经受过清代股票发行的教育,积累了相当的股票发行、认购经验。所以民国时期发行的一些股票逐渐放弃了将招股说明书直接印在股票上,转而绘制富有中国传统元素的图案。在浙江商人集体进京开办北京华商电车有限公司后给公司创始股东派发的红股票体现了民国股票的文化。

  191315,江浙财阀蒋百器、高子白、虞洽卿、朱葆三、周金箴、傅筱庵等14位发起人发起筹组北京华商电车有限公司,承包北京内外城全部电车路轨铺设工程。北京华商电车发布的招股说明书阐释了这张红股票的意义:凡经本公司认为招股人者招至一千股当酬以红股五十股,多则递加。不足千股者不在此例。此项红股因无基本金不给官息,惟余利得与股东一律摊派。

  随着我国股市已经完全进入无纸化的时代,相比其他证券市场发达的国家,已经无法通过流通的实物股票看股市文化。股市的文化完全反映在了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上。而这种文化更加无形,却也更加被整个股市所需要。

 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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