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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债市〕证监会已同意发行高收益债,实行注册备案制--

[日期:2012-03-04] 来源:  作者: [字体: ]
路透上海3月3日电 中国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副总裁周沅帆透露,证监会已正式同意发行高收益率债券,同时明确以注册备案制发行,具体由深圳及上海两家证券交易所操作.

  身兼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资信评级专业委员会委员周沅帆并透露,市场关心的发行主体的标准问题,主要有三个:从规模上讲,为中小企业;从地域上讲,位于发达地区,目前仅限于京、沪、津、浙、苏、粤六省市;从企业类型讲,高科技企业、三农企业或者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

  而所谓的中小企业,从评级角度是指BBB至AA-的企业(含上市公司),目前初步试点仅限于上述六省市的发行人,但是具体细则出台后可向全国逐步推广,而高收益债发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

  中国债券市场就规模而言,央行主导的银行间债市远远超过证交所债市.包括企业债、短期融资券(CP)和中期票据(MTN)在内,发行主体评级从AAA到A均有涉及,个例甚至低至BBB+.而公司债方面除规模小外,低评级主体较为少见.以2011年所发行的约1,300亿元公司债为例,主体评级最低者仅至AA-.

  目前中国债券发行审批机构主要有发改委、央行和证监会.其中此次拟推出高收益债的证监会负责管理上市公司所发行的公司债,仅在证券交易所债市流通.发改委负责审核企业发行,可在证交所债市和银行间债市流通;央行审核金融债、CP及MTN等,基本只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和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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