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九年(1930年)一月一日发行的“铁道部收回广东粤汉铁路公债券”面值分别为肆元、肆拾元、壹佰元(见下图)。
为什么“铁道部收回广东粤汉铁路公债券”的面值与众不同,有肆元、肆拾元呢?为什么国民政府要收回广东地段的粤汉铁路呢?这还得从粤汉铁路说起:
粤汉铁路
粤汉铁路是京广铁路南段广州到武昌间的一条铁路旧称,全长1095公里,从1906年动工到1936年筑成。在1936年9月1日首次通车,由广州黄沙出发,历时44小时抵达武昌徐家棚。1957年武汉长江大桥建成后与北京到汉口的京汉铁路两路接轨,改称为京广铁路。
赎回路权
1895年清政府被日本战败后,民族危机空前严重,以康有为为代表的资产阶级改良派联络1200余名上京会考举子“公车上书”并提出了“变法强国”的口号,推动了清政府在政治、军事、经济各方面进行改革。1896年议定兴筑粤汉铁路,但是清政府无钱建设,只好在1898年4月和1900年7月与美国分别签订《粤汉铁路借款合同》及其“续约”,借款400万英镑,借款条件是美国华美合兴公司代为修建粤汉铁路直至还清借款为止,合同还有合兴公司不得将股权转与他国或他国之人的条款。粤汉铁路还未开工,合兴公司就暗中到欧洲招股,比利时商人购去三分之二的股票,取代了美国人掌握粤汉铁路工程大权,合兴公司严重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引起了国人愤慨,湖广三省绅商坚决要求废除合同,后由湖广总督张之洞出面斡旋谈判,商定为以和平手段“改废约为赎路”的折衷方案。1905年8月29日清政府与美国在华盛顿签约,中国以675万美元的代价赎回了粤汉铁路建设权。清政府并准许粤、湘、鄂三省分办各省地段铁路建设。
商办风波
1906年1月两广总督岑春煊以增加广东财政收入为由,力主将粤汉铁路广东段收为官办,通知72行总商会和九大善堂认股筹款,绅商们开会时,认为官办会抽派款项增加广东百姓负担,未表赞同。岑春煊大为恼火,下令将“大绅”在籍道员黎国廉、梁庆桂逮捕入狱。激起了全省绅商义愤,纷纷联名上告岑春煊不顾民意、擅自捕人;粤籍京官也联名要求清廷查办此事。加上总商会筹款成绩不佳,勉强筹募到股款才900余万元,离2000万元目标距离太远,无法完成。迫于各方压力,岑只好将总商会呈文上报,粤汉铁路广东段为商办,并释放被捕入狱的黎、梁两人。2月3日广东总商会在广州晏公街举行粤汉铁路认股会,议定每股5元,年息6厘。湖南、湖北两省各界人士也以各种形式的抗争粤汉铁路的修筑权。终于在1910年3月24日清廷邮传部正式批准粤汉铁路、川汉铁路为“官督商办”。同意设立商办粤汉铁路公司和商办川汉铁路公司。川、鄂、湘、粤四省铁路公司到1911年已筹集白银4000万两。除广东省全是商人认购的“商股”外,其他三省除“商股”外,募集民股,由地方政府在税收项下附抽米捐股、盐捐股、房捐股等。川、湘两省还强制按亩派捐的租股。从此,粤汉铁路境内的广东、湖南、湖北三省各自修筑,南北分头进行。1911年1月10日,粤汉铁路长沙至株洲路段历时1年5个月全面竣工,举行了试通车仪式。
保路运动
全国铁路的商办潮流,阻碍了列强在华利益,这些国家一再对清政府施加压力,清政府中以邮传大臣盛宣怀为代表的一批亲洋官僚,亦鼓吹借债筑路“为我国第一救亡政策”,策划先将铁路国有,再借债筑路的图谋。1911年5月9日,清政府宣布“铁路国有”,收回商办铁路干线筑路权,此前批准的干线商办各案一律取消。派员强行接收湖北、湖南、广东、四川四省的商办铁路公司。5月20日盛宣怀与英、法、德、美四国银行团代表在北京正式订立《粤汉、川汉铁路借款合同》借债600万英镑,清政府以粤汉川铁路及两湖厘金盐税抵押;合同规定粤汉路用英国总工程师,川汉路用美国和德国总工程师;四国银行享有粤汉、川汉两路的修筑权和两路延长时继续投资的优先权。就这样将1905年中国人民争回的路权再行出卖。清政府的***行径使湖北、湖南、四川、广东四省的局势更为动荡,绅民直指清廷***。四川民众指出:“此次以路抵债,是政府全力夺自百姓而送与外人”;广东民众痛斥清政府“铁路国有,失信天下”、“路亡国亡,政府虽欲***,我粤人断不能***”;护理四川总督王人文亦指责:“举吾国之国权、路权,一畀之四国”,必引起“内乱外患,不可思议之大祸”。湖南商办铁路公司致电清廷:“湘路修有成路,力能完成自办”。长沙各界连日集会,反对铁路国有,抵制来湘接管路线的清廷官员和外国人;成都川汉铁路公司股东集会,要求清政府收回铁路国有成命。湖南长沙数万人游行示威、罢市、罢课;湖北商民提出:“路存与存,路亡与亡”保路口号,宜昌数千筑路工人与清军博斗,数万名川汉铁路工人也群起响应保路斗争;广东市民痛斥清政府出卖路权,并拒收官发纸币,商民纷纷持币领银,挤兑风潮“牵动省垣市面”,广东保路运动还得到了爱国侨胞的大力支持。四川的保路运动最为激烈。8月至9月从罢市、罢课发展到抗粮抗捐。继发贫民暴动发生武装冲突,9月7日四川总督赵尔丰诱捕“保路同志会”代表,封闭铁路公司,枪杀请愿群众数十人,制造了震惊中外的“成都血案”,革命党人乘机组织“同志军”在全省各地发动武装大起义,震动全国,保路运动引发了武昌起义的爆发和清政府的灭亡,它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光辉业绩。
四国债劵
1911年5月20 日,清廷代表盛宣怀与英国汇丰银行、法国汇理银行、德国德华银行、美国花旗银行四国银行团签订的《粤汉川铁路借款合同》举借英金600万镑,利息五厘,九五折扣(扣除债券发行成本按借款额95%付给清政府),借款期40年(1911年~1951年),自第11年起分30年(60期)归还本金;债券在英、法、德、美四国各发行150万镑债券,面额两种:20镑(发行140.3万镑),100镑(发行459.7万镑)。债券还未印好,10月10日武昌起义成功,清政府垮台,民国成立,原清政府的粤汉川铁路四国债券发行搁浅;袁世凯上台后,为换取帝国主义和西方国家对北洋政府的外交承认和经济支持,宣布承认清政府所借洋款和战争赔款。这样,四国债券印制又重新运作,称之“中国粤汉川铁路公债”。
债券时间1911年,债券左下方保留了清朝借款签订单位和签订人“邮传部印”公章和邮传大臣“盛宣怀”签字。右下方原本盖上“大清钦差出使大臣关防”印章被取消,改盖为“中华民国驻法(或英、德、美)代表印”公章,那时债券发行时已是1913年(民国二年)5月了。这种民国发行清朝的“粤汉川铁路公债”,是债券收藏中罕见的品种。
终归国有
人民群众用自己的血汗钱投入商办铁路公司,主要是向外国列强争夺路权,是一种爱国行动,但商办铁路公司被一些官吏士绅把持,他们任意挥霍侵吞,工程还没有多大进展,经费已所剩无几,到1915年,粤汉铁路南段筑到韶关,北段在1918年筑到株洲,因经费不足只好停工。1929年孙科出任铁道部部长后铁道部在广州设立株韶段工程局,粤汉铁路重新开工建筑。11月5日民国政府下令将广东粤汉铁路收归国有,颁布“铁道部收回广东粤汉铁路公债条例”。在民国十九年一月一日发行总额国币2000万元的公债券,公债年息2厘,公债发行从第一年到第五年只付利息,第六年起每年抽签还本100万元,还清为止。债券面值分百元、肆拾元、肆元三种。条例规定用公债券收换广东粤汉铁路民有股票(商股),民有股票每股面价毫洋伍元换公债券国币肆元。同时还规定了公债兑付本息资金拨付和监督等有关事项。
可见,铁道部收回广东粤汉铁路公债券中面值有肆拾元、肆元的原因,就是为了以肆拾元、肆元公债券收换民有股每股伍元股票而设计的,因此成为民国债券面值的异品。
(编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