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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适时在全国范围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

[日期:2011-01-28]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1年01月27日 21:0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月27日电 (记者阮煜琳)备受各界关注的房产税试点有了官方最新消息。中国官方27日发布消息说,房产税改革试点开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总结经验,适时研究提出逐步在全国推开的改革方案。条件成熟时,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拥有的住房征收房产税。

  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27日就房产税改革试点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目前对个人住房普遍征税的条件尚不成熟。需要在制度设计、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并在实践中逐步探索。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房产税改革,有必要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

  上述部委官员表示,试点开始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总结试点经验,适时研究提出逐步在全国推开的改革方案。条件成熟时,在统筹考虑对基本需求居住面积免税等因素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拥有的住房征收房产税。

  据介绍,房产税为地方税,试点征收的收入属地方财政收入。为充分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标,改革试点征收的收入将用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等民生问题。

  上述官员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区市人民政府制定。这为部分城市进行房产税改革试点提供了依据,有利于这项改革稳步进行,并为逐步在全国推开这项改革,进一步完善房产税制度积累经验。

  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原因,上述官员表示,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一是有利于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房产税是调节收入和财富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征收房产税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二是有利于引导居民合理住房消费,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在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的前提下,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通过增加住房持有成本,可以引导购房者理性地选择居住面积适当的住房,从而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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