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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参与期指有条件放开 沪深300ETF审批遭搁置

[日期:2011-01-26]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1年01月26日 09:23  香港商报

  【香港商报讯】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中国拟允许QFII参与股指期货,但将根据“逐步开放、有限参与、风险可控”的原则,对其交易类型,交易行为等进行限制。

  禁止发行衍生品

  中证监发布《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指引》,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引》规定,QFII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只能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不得利用股指期货在境外发行衍生品。

  《指引》要求,在任何交易日日内,QFII的股指期货成交金额(不包括平仓)不得超过其投资额度。同时,为了防止频繁交易加大市场波动,“指引”规定 QFII在交易日日内的股指期货成交金额不得超过其投资额度。

  中证监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所谓投资额度,是指QFII获得外管局批准并实际汇入的或者经外管局调整确认的投资本金金额。QFII持有股指期货合约价值则由其多头合约与空头合约的价值相加得出,多头合约和空头合约不进行轧差。

  开闸在即

  据介绍,本次征求意见将持续到2月12日。此后,再经过一段“不需要太长”的时间,QFII参与股指期货就将正式开闸。

  此前,中证监去年4月发布相关指引称,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保本基金可以按照相关指引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不得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沪深300(2956.743,18.09,0.62%)ETF审批遭搁置

  又讯:财经网昨日引述中证监一位官员的话表示,由于上证所在2010年11月5日出现系统故障,上交所ETF产品将暂停审批,受此影响,股指期货的完美对冲工具——沪深300ETF产品的审批也将暂停。

  该官员表示,沪深300ETF的推出需要上交所交易系统配合,目前上交所的问题尚未解决,不会在深交所单独推出沪深300E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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