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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期间五大体系推动合作社快速发展

[日期:2011-01-07] 来源:  作者: [字体: ]
 “十一五”期间,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势头良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迅速增长,业务领域不断拓展,日益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成为现代农业发展新亮点。到“十一五”末,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超过35万家,实有入社农户约2800万,约占全国农户总数的10%。

  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分布在种植、畜牧、农机、渔业、林业、民间传统手工编织等各个产业,服务内容逐步向共同从事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销售、储藏、加工等方面拓展,使农民成员更多地参与到农业生产经营多环节利润的分享,入社农户的收入普遍比非成员同业农户收入高出20%以上。在产业合作的基础上,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开展信用、保险等方面的互助合作。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在成为率先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的重要力量。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2.4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了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认证,2.56万家合作社拥有注册商标。广大农户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极大地推进了农业生产标准化和农产品品牌化。

  为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十一五”期间,各级农业部门与各地各有关部门一道,共同着力打造五大体系,推动了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一是推动地方立法,着力打造法律法规框架体系。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与法律相配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等法规相继出台实施,“一法一条例一章程一制度”的法律制度框架体系基本确立。各地积极出台地方法规,促进合作社发展。截至“十一五”末,共有11个省(市)出台地方法规。二是推动落实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着力打造政策扶持体系。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有28个省(区、市)出台了促进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专门政策文件。三是加大扶持力度,着力打造项目支持体系。中央财政累计安排合作社专项资金超过13亿元。2007年到2009年,全国省级财政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资金累计已达16.15亿元。农业、发改、财政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国家有关涉农项目的意见》,提出适合合作社承担的国家涉农项目,都要将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并明确申报条件。四是强化示范引导和人才培训,着力打造工作指导体系。启动了示范社建设行动,以示范促规范,抓规范促发展。到“十一五”末,全国县级以上示范社达6万家左右。人才培养提速升级。合作社人才培养被纳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十一五”期间各类合作社人才培训超过100万人次。五是开展信息宣传和各项对接,着力打造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创办完善了“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网”,建立健全合作社信息统计系统。广泛开展宣传,采取多种措施宣传法律精神、中央政策及典型经验,为合作社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舆论氛围。全力推进各项对接,与商务部、财政部联手启动“农超对接”,推动“农校对接”,探索“农企对接”新机制。据统计,通过“农超对接”将为合作社增加10%—15%的收入。由农业部直接引导支持开展“农超对接”的合作社超过2000家。

  (宗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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