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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福林:借壳上市执行IPO趋同标准

[日期:2010-10-12]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0年10月12日 07:21  证券时报

  适当时机制定发布公司合并、分立、股份回购规则

  证券时报记者 于 扬

  本报讯 中国证监会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成立大会日前在京召开。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会上表示,要进一步规范、引导借壳上市活动,统筹协调退市机制和ST制度改革;完善异常交易实时监控和处置制度,实行“异动即核查、涉嫌即暂停、违规即中止”的监管措施。

  尚福林指出,证监会围绕推进资本市场企业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主线,形成了规范推进资本市场并购重组的专项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资本市场支持并购重组的力度,拓宽并购重组融资渠道;进一步规范、引导借壳上市活动,制定发布借壳上市的资质标准和监管规则,在产权清晰、治理规范、业务独立、诚信良好、经营稳定和持续经营记录等方面执行IPO趋同标准,要求拟借壳资产(业务)持续两年盈利。

  在停复牌制度和信披方面,增加停复牌制度的灵活性,促使上市公司及早公告、及时停牌,允许有条件延长停牌时间,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明确并购重组行政审核与股价异动查处有机联动制度,实行“异动即核查、涉嫌即暂停、违规即中止”的监管措施。

  为适应市场化并购重组的需要,证监会将在相关法律框架内,进一步健全完善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法规体系,深入研究并在条件具备时制定发布公司合并、分立、股份回购规则,推进定价机制的市场化改革,增强中介机构定价服务能力,区别情况、合理设定股份限售年限,提高监管的适应性、适当性和有效性。

  尚福林表示,在下一阶段,证监会将逐项制订具体操作方案,统筹配套相关规则,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分步实施,为上市公司规范有效地开展并购重组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

  尚福林对第三届并购重组委委员提出三点希望:一是要恪尽职守,以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发展为第一要务。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三公”原则为行动纲领,客观、公正、独立地对待审核工作。二是要坚持原则,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对上市公司负责、对资本市场负责的职业精神,依法据实做出公正客观的判断,投出经得起检验的一票。三是要廉洁自律,以正确的权力观和职业观为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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