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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保障70%-80%居民用电价格稳定

[日期:2010-10-10]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0年10月10日 02:49  新京报

  本报讯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昨日公布《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就在全国居民用电实施阶梯电价公开征求意见,并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将基本保障全国70%-80%的居民用电价格保持稳定。

  居民电价分三个阶梯

  征求意见稿将全国居民电价分为三个阶梯,电价实行分档累进递增。

  第一档为居民基本用电需求,该档电价维持较低价格水平,基本保持3年内不调整,并将覆盖70%-80%居民用电价格保持稳定。

  第二档为居民合理用电需求,该档电价将体现电力企业发电输电成本,起步阶段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提价10%。

  第三档为满足较高生活质量的用电量,起步阶段提价标准不低于0.2元,电价原则控制在第二档电价1.5倍左右,以体现资源稀缺状况补偿环境损害成本。

  其中,居民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标准,以省份为单位,按照覆盖一定居民用电户的比率确定。

  各有两个选择方案

  具体来看,征求意见稿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第一个方案中,第一档电价将覆盖全国70%的居民家庭用电量,按照全国平均用电水平,该档电价月均用电量110度,该档内电价不变动;第二档将覆盖90%的居民家庭用电,全国月约用电量为110度至210度,提价标准不低于每度5分钱;第三档为用电量210度以上,每度电价上调不低于0.2元。

  第二个方案中,第一档电价将考虑覆盖80%的居民用电,月约用电量140度以内电价每度提高1分钱;第二档将覆盖95%居民用户,月均用电量为140度至270度,每度电价提高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为用电量270度以上,每度电价提高不低于0.2元。

  鼓励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发改委规定,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原则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电企业为居民用电安装的电表为单位。

  此外,征求意见还鼓励各地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即用电高峰时电价水平高,夜间用电负荷低时电价低),各地在执行峰谷电价的基础上可同时制定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办法,是否执行分时电价,可由居民自主选择。

  意见征求自昨天中午开始截至本月21日。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登录国家发改委网站的形式就《意见》发表看法,国家发改委将综合各界意见形成最终的《指导意见》。

  ■ 连线北京

  北京明年初有望出方案

  全国调价方案确定后,各地再召开价格听证会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了解到,居民阶梯电价调整方案中所涉及的电价水平皆为全国平均水平,各省市还要按照此方案讨论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国家电网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包括北京在内的各地区,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最快可能要到明年初。

  根据工作流程,本方案公布后10天为公开征求意见稿时间,征求意见稿工作最快可能月底完成,最终确定全国是采取第一个方案还是第二个方案。11月在公开意见稿基础上汇总,最快于月底刊发正式公告。最后,各省市将在此公告基础上再确定各自的三档电价水平,并召开价格听证会最后确定。

  “由于价格听证会准备期至少要1个月,因此地方具体实施标准出台最快要明年初。”国家电网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

  据了解,由于各地经济水平不同,北京地区的用电水平要高于全国水平。例如目前的第一个方案,全国平均水平第一档电价为110度,而北京地区第一档电价月均用电水平可能为140度,而贵州地区可能就只有80度。

  国家电网上述人士也对记者表示,虽然各个省市都会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标准,但是可能各地区之间还是有些衔接,比如相近省份的,如云南、贵州相邻省份可能电价水平就会很接近。

  ■ 新闻解读

  收入差距大 为何还涨价

  发改委称用覆盖率标准,将保证绝大多数居民用电价格平稳

  对于这一阶梯电价方案,有些网友表示了不解,认为方案没有反映当前居民生活水平——国内外居民收入差距非常大,但是公共产品的价格却一直在涨。

  而厦门大学教授林伯强认为,目前政府设计的涨价方案还是比较温和的,保证了70%-80%的居民用电价格保持稳定。目前第一档电价水平,如一个月110度只是全国平均水平,且对城乡也进行了平均,网友不能“对号入座”,最后各省市的标准都会不同,北京最后的标准肯定会高于全国水平。

  他表示,各地区电价上涨还需要经过价格听证,大家还有发言的机会。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政府已考虑到保证绝大多数居民用电价格平稳,所以最后才确定了用覆盖率的标准来确定方案。尽管目前中国居民收入低于发达国家,但是全球的资源都是市场化的,必须要建立机制,对能源产品进行市场化。

  电企增财源 钱该怎么花

  收入增加后将用于节能减排、电表改造和弥补燃料成本上涨

  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后电网企业增加的收入作何用途?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执行居民用电阶梯式电价后,电网企业收入将有所增加,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弥补节能减排等环境成本增支因素,包括脱硫成本增加等;二是用于居民用户电表改造支出。今后“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电网经营企业不得再向居民用户收取电表改造费用;三是弥补由于燃料成本上涨增加的电网企业购电成本。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实施阶梯电价,主要是考虑建立三个方面的机制:一是合理的电价机制。居民用电位于电网供电最终端,电压等级最低,供电成本最高,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至2倍。而我国居民用电价格低于工业电价,导致各类用户之间交叉补贴。

  二是公平负担的用电机制。居民电价低于供电成本,造成用电越多的居民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多,用电量越少的居民用户,享受的补贴越少。通过实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可以考虑不同居民承受能力,既保证大多数居民电价保持基本稳定,又能促使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多负担电费。

  三是促进节能减排的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引导用户特别是用电量多的居民用户调整用电行为,促进合理、节约用电。

  ■ 生活贴士

  【用电大户】

  第二方案更划算

  若以一个家庭一个月用电300度来计算,启动第一个方案后,居民一个月增加支出23元;启动第二个方案后,一个月增加支出13.9元。由此来看,第二套方案将比第一套方案更省钱。

  方案1

  0-110度——电价水平以内电价不动

  110度-210度区间——共100度,每度提高5分钱,居民多支出5元

  超出210度区间——超出90度,每度涨0.2元,多支出18元

  方案2

  0-140度——每度涨1分钱,多支出1.4元

  140度-270度区间——共130度,每度提高5分钱,居民多支出6.5元

  超出270度区间——超出30度,每度涨0.2元,多支出6元

  【北京居民】

  按年购电更省钱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昨日还就不同付费形式的居民用户实施阶梯电价做出了具体规定。如使用预付费电能表的居民用户,例如北京和天津等地居民,在实现远程自动抄表前,可按购电量以年为周期执行阶梯电价。按此规定,北京居民若按年购电则可省钱。

  “也就是说,如果方案正式实施了,北京的居民可以每月购电,每个月多出的基本用电部分电量按照方案执行涨价。但同时也可以按年为周期购电,这样电网公司将按1年的周期与居民结算,这样对于老百姓而言更省钱。”国家发改委价格司人士对记者表示。

  举例而言,如果北京的居民阶梯电价第一档基本电价标准为150度一个月,如果居民一次购买1年用电量1800度电,居民付出的这1800度电都是不涨价的基本电价水平。而如果居民是每个月都买电,有时候一个月购买电力是低于150度的,不用执行涨价部分,但在夏季用电时用电量很大,购电量大,这样多出的部分就要执行涨价政策,对于居民而言是不划算的。

  ■ 新闻背景

  阶梯电价国外早已展开

  实施阶梯电价是世界各国应对能源价格高涨的普遍做法。20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后,出于抑制能源消耗、促进节约,部分国家和地区对居民实施了阶梯电价,比如美国、日本、印度、韩国、马来西亚、埃及、伊朗以及我国的香港和台湾地区等。

  有的国家还将阶梯电价执行范围扩大到了工业、商业用户。国外居民电价一般分为3-6档,其中最低档为基本用电需求,发达国家设定较高,发展中国家设定较低,如美国新泽西州第一档电价设定为每户600度,日本为120度,韩国为100度,香港地区为200度,印度、伊朗为50度。

  在我国,目前也已有浙江、四川和福建三个省份试点阶梯式电价。其中浙江、福建分三档、四川分四档。第一档电价浙江省电量为50度,四川省为60度,福建省为150度。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钟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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