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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人员拟列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日期:2010-07-13]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0年07月12日 19:01  财新网

  国资委、金融办、省及地级市等政府工作人员均拟纳入,以加强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力度

  【财新网】(记者 刘卫 12日发自深圳)接近深交所一名人士7月9日透露,目前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内幕交易问题,是证券市场监管中的主要矛盾,除了上市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包括国资委、金融办、省以及地级市等政府工作人员,拟列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目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一般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部信息使用人,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证券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士。

  不过,政府工作人员暂未被明文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范围。近期市场关注的中山女市长涉嫌中山公用(15.56,-0.70,-4.31%)(000685.SZ)内幕案以及去年南京经委主任涉嫌ST高陶(600562.SH)内幕交易案,均属于政府工作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获利案件。

  此前,证监会一名人士向财新记者透露,对国资委控股的上市公司进行监管时,证监会力有不逮,对相关官员的监控亦无授权。因此,证监会希望在相关调查中引入纪委监察力量,以加强对内幕交易等证券犯罪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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