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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五城市购买新能源汽车可获最高6万补贴

[日期:2010-06-02]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0年06月01日 17:2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6月1日电 (记者 俞岚) 中国官方决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5个城市正式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

  财政部今天透露,该部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已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中国五城市购买新能源汽车可获最高6万补贴。《通知》称,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私人购买、登记注册和使用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据悉,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对满足支持条件的新能源汽车,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贴。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补贴资金将拨付给汽车生产企业,按其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或租赁企业。试点期内,每家企业销售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和纯电动乘用车分别达到5万辆的规模后,中央财政将适当降低补贴标准。

  官方同时要求试点城市政府安排一定资金并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措施,重点对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使用、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建设等给予支持。

  此外,官方已将发动机排量在1.6升及以下、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标准低20%左右的汽油、柴油乘用车(含混合动力和双燃料汽车)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按每辆3000元标准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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