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新湖系黄伟资本操控术:卖800张股票认购证发家(1)......

[日期:2010-04-16] 来源:  作者: [字体: ]

新湖系黄伟资本操控术:卖800张股票认购证发家

 

 最新公布的《胡润百富2009年排行榜》显示,“新湖系实际控制人黄伟、李萍夫妇以市值300亿元巨额资产闯入中国百富榜前十,与东方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行、泛海集团董事长卢志强,以及合生创展的控制人朱孟依同列第五位。

  黄伟是新湖系金字塔架构的塔尖人物,但他不担任任何职务。

  黄伟的低调肯定是有原因的,”从业过温州体改办主任和政策研究所所长的温州经济学会会长马津龙说,“他是温商中的一个'另类

  1. 800张股票认购证发家

  靠在杭州包柜台卖眼镜积累的第一桶金2万元,黄伟购买了800张股票认购证。30元的认购证炒到上万元一本,由此为他换来了800多万元的原始资本积累。

  黄伟来自温州,可他真正的创富传奇却脱离了温州经济模式。

  上世纪80年代初,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浙江,正值个私经济开始繁荣。温州号称有10万大军遍布全球范围内跑供销。而此刻的黄伟,还属于体制内人士。先后在温州瑞安一中任教,后调到温州市委党校。与黄伟共事过的周德文介绍,“大概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黄伟下海了。

  当时,温州区域内已经逐步形成了眼镜、打火机、鞋服等生产加工基地,而外出的温州人大多从事营销,其中最普及的模式是在外地的一些国营商场包柜台

  关于黄伟的第一桶金,一个较为流传的版本是,他去了杭州后,在国际大厦租下了几个柜台卖眼镜,赚了2万多元。显然,此时的黄伟没有过人表现。

  刚刚接触到市场经济的活力,更多的人忙于营销与生产。当美特斯·邦威的周成建、正泰集团南存辉等富豪走出温州模式下的一个个样本之际,黄伟依然名不见经传。

  不知是历史的巧合,还是黄伟本人的超常预见能力,从时间节点上看,黄伟的上位更像是踩准了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脉象

  黄伟走了一条完全不同于温州模式的财富之路,脱离了温州的主要产业——制造业,资本运作方面的天才特性和对投资市场的先知先觉开始凸显。

  上世纪80年代初,一些小型国企和集体企业开始进行股份制尝试,最初的股票开始出现。199144,深交所以前一天为基期100,开始发布深证综合指数。1991715,上交所以19901219日为基期100,开始发布上证综合指数。

  1991年末,上海发售1992年的股票认购证,每本30元。每本证都有一个号码,凭证参加1992年上海市发行的股票摇号,中号者才能购买股票。

  当时,很多人并不了解股票认购证,30元也不算小钱,精明的上海人大多抱着看热闹的心态,光看不买。可以说,发售形势一片惨淡。

  据说,黄伟在眼镜销售中积累的2万元资金在此时派上了用场,他买了800多本认购证。

  由于买的人少,买到了认购证的人,中到新股的概率就高了。坊间,时不时传出,某某中到一个新股,发财了。之后,在上海人眼中,买到认购证就意味着找到了发财机会。每逢认购证发售,他们拿着板凳、被子漏夜排队。1992年的认购证一度曾在黑市上炒到上万元一本。正是这800多本认购证,为他换来了800多万元的原始资本积累。

  关于这个发家版本,记者向目前新湖系的一名高管求证,对方笑着说,“我听到的版本也大致如此。

  新世纪(002280,股吧)以来,上百家民营企业千万百计欲冲入资本市场。周成建的美邦服饰(002269,股吧)SZ:002259)和吴志泽的报喜鸟(002154,股吧)SZ:002151)于2008年在深圳市场成功上市,成了温州一批较早进入资本市场的幸运民企。

  而此时,黄伟已是3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3家上市公司分别是新湖创业(600840,股吧)新湖中宝(600208,股吧)哈高科(600095,股吧)

  黄伟其实也做过国债,但当时并没赚。同样在瑞安一中任教过的王先生透露。黄伟在资本市场的积累显得非常低调。

  上世纪90年代,随着资本积累的初见规模,作为特殊商品的资本变得越来越活跃。中国政府首先是国库券交易市场的尝试,随后是有限的职工内部持股和公众认购股票试点,再到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在这些新兴的资本市场中,均留下了关于黄伟的传说。

  中国的资本市场逐渐从无到有,从暗转明。关于黄伟的故事,也就逐渐浮出水面。首先,在国人对资本市场不甚觉醒时期,他顺利夺取了稀有而珍贵的资源。他所有的围猎行动,基本上都在新湖系这个平台上进行。

1994,黄伟开始造系布局,同时,他依托房地产业开始资本扩张。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待续)



阅读:
录入: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小光看盘—(10-04-15)
下一篇:股票认购证后劲足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