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月22日晚间消息 中行董事会今天通过了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的议案,并拟据此在A股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400亿元A股可转债。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附属资本,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补充核心资本。
此次中行可转债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100 元人民币。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票面利率不超过3%,具体每一年度的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中行具体情况确定。该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该可转债将以不低于50%的比例向除中行控股股东以外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 中行此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资本金与运营资金。但中行同时还称,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后,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附属资本,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补充核心资本;否则,将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补充核心资本。 2009年,中行信贷资产迅速增加。截至2009年9月末,中行资本充足率为11.63%,核心资本充足率为9.37%。 中行称,自2006年上市以来,中行始终坚持高分红,也未进行过股权类再融资。随着中行新的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和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对资本规模提出了更高要求。在依靠利润增长内部积累资本的同时,需要积极探索资本补充工具,拓展资本补充渠道。此外,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国内监管均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提出了更高要求,商业银行通过融资补充资本已成为全球性的趋势。为顺应监管变革的要求,同时为加快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行也需要未雨绸缪,及时补充资本以备不时之需。 中行解释选择A股市场发行可转债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可转债在转股前补充附属资本,转股后补充核心资本,更适合中行目前的资本结构;此外,发行可转债不会立即对中行的ROE等财务指标造成压力,而是伴随转股进程逐步摊薄,股本扩大的摊薄效应将在一定程度上被缓释;可转债转股价格不低于二级市场A股价格,摊薄效应最小,融资效率高;可转债对市场的影响小于直接股权融资。 对于不超过400亿元的融资规模,中行表示,是从发展战略实施、未来监管要求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综合考虑,对未来资本需求进行了测算,并充分考虑了利润留存、资产结构优化对资本占用的影响。 除了外部融资,中行自改制上市以来,主要通过利润留存等内部积累方式充实资本,2006年至2008年,通过利润留存充实资本约1,000亿元。同时,中行2006年以来加权风险资产占总资产比例由65.11%下降到2009年上半年的60.57%。 值得注意的是,中行此次董事会通过的是发行新股一般性授权,A股可转债只是其中一种形式,中行还存在通过其他方式融资的可能性。中行对此解答,即使中行获得了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或处理不超过已发行A股及/或H股各自面值20%的股份的一般性授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还有其它A股市场融资计划,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后方可进行。 上述授权发债议案将提交2010年3月19日召开的中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中行曾于2009年3月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次级债的资本补充方案,截至目前已发行400亿元。综合考虑监管规定、市场需求、融资成本、融资效率等各方面因素,中行拟发行不超过400亿元A股可转债。(文会 发自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