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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券商有望春节前递交申报材料

[日期:2010-01-19]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10年01月19日 04:2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我们在等待证监会的规则出来,好申报材料。”上海某大型券商的融资融券业务部负责人18日表示,他个人预计今年春节之前券商能够申报相关的试点材料。

  “融资融券对市场的影响将是正面的。”瑞银董事总经理、中国证券部总监袁淑琴18日表示,这项政策将带领A股市场进入新阶段。

  券商预计春节前报材料

  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的几家券商相关负责人表示,就目前的工作而言,第一步是等证监会给券商下达申报材料的通知;第二步是符合条件的券商将在第一时间按照通知要求递交材料;第三步是证监会对券商材料进行检查、评审后得出方案合格的券商名单;第四步是合格的券商拿到试点许可,变更业务经营范围,正式推出该项业务。

  “通知一发下来,我们就尽快申报。”几家大券商对于自己的准备都很有信心。他们介绍,在技术层面上,已经不存在任何问题,包括融资融券标的股票名单也将由证券交易所公布,届时,获得试点资格的券商可以根据自身实际对标的股票进行调整。

  目前,业内普遍认为,首批参加融资融券试点的券商,将从中信证券(30.99,0.08,0.26%)、银河证券、国泰君安、申银万国、海通证券(17.98,0.18,1.01%)光大证券(28.15,0.48,1.73%)、东方证券、招商证券(31.12,0.30,0.97%)、华泰证券、国信证券和广发证券11家券商中产生。上述券商均在2008年10月25日和11月8日,连续参加了两次融资融券业务联网测试。之后,证监会用窗口指导的方式对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业务细则和申报材料进行规范。

  “我们未来的主要工作,一方面是在具体的实施方案上做进一步的完善,一方面是了解客户需求,并进行投资者教育工作。”上海某券商相关负责人表示。

  投资者需提升“内功”

  袁淑琴认为,增加了做空机制后,中国资本市场的层次得到丰富,深度得以拓展。以亚洲区国家为例,融资融券推出后,短期内股市会有一些波动,但长期看,没有明显的影响。“因为中国的经济基本面良好,因此,该项新政策对市场绝对是利好的。”

  融资融券交易与证券现货交易多有不同,投资者在参与时需对各种规则、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心中有数。

  券商会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个人投资者进行风险评估、承受压力测试和个人征信调查等;对于证券投资经验不足、缺乏风险承担能力或者有重大违约记录的投资者和券商股东、关联人,券商都不得向其融资和融券。某券商人士介绍,该公司要求,计划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个人投资者的保证金需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开户时间不低于18个月。

  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在融资融券试点开始之后,需选定一家试点券商签订融资融券合同,每个个人投资者在一个证券市场只能委托券商开设一个信用证券账户;同时,在与该券商有三方存管协议的商业银行开立信用资金账户。投资者在融资买入时需向开设信用证券账户的券商提供足额的保证金,按照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为不低于80%,保证金可以证券充抵。不过,各券商的保证金比例不尽相同,对于担保品的折算率也不相同。

  投资者在进行融资交易买卖过程中,还需关注账户保证金状况,一旦保证金比例跌破维持线,券商将向投资者发出追加保证金通知,投资者需在规定时间内追加至初始线,如未能及时补款,将被券商强行平仓。为控制信用风险,证券公司与投资者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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