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赔款与清政府“续借英德洋款”发行的四厘五金镑公债
清政府在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向英国汇丰银行和德国德华银行“续借洋款”1600万英镑在英、德国发行的四厘五公债。清政府为什么要向英、德国银行借款?这次借款为何称之“续借”?事情还得从《马关条约》说起。
有关《马关条约》及赔款条款
一说起《马关条约》,在海峡两岸的中国人至今都无法忘却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痛——
清光绪二十年(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由于清政府的腐败无能,中国惨遭失败:1894年10月日军攻占东北九连城、安东;11月又攻占大连、旅顺等地。1895年2月日军又攻占山东威海卫(现在的威海市)军港,清政府苦心经营的北洋舰队全军覆没;3月日军又侵占牛庄、营口、田庄台、控制了辽东半岛。
节节败退的清政府,不得不派出议和大臣李鸿章及其子李经方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和外相陆奥宗光在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
第二款(节选)中国割让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和辽东半岛给日本(注:割让辽东半岛的条款,因损害了沙俄在东北的在华利益,《马关条约》条约签订6天后,在俄国、法国、德国三国的干涉和反对下,日本被迫放弃割让辽东半岛,改为清政府须缴交日本政府三千万两白银的“赎辽费”作为补偿)。
第四款 中国约将库平银二万万两交与日本,作为赔偿军费。该款分作八次交完。第一次五千万两,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六个月内交清;第二次五千万两,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后十二个月内交清。余款平分六次,递年交纳,其法如下:第一次平分递年之款,于两年内交清,第二次于三年内交清、第三次于四年内交清、第四次于五年内交清,第五次于六年内交清,第六次于七年内交清,其年分均以本约批准互换之后起算。又第一次赔款交清后,未经交还之款应换年加每百抽五之息。但无论何时应赔之款或全数或几分,先期交清,均听中国之便。如从条约批准互换之日起三年内能全数还清,除将已付息金或两年半或不及两年半于应付本银扣还外,余仍全款免息。
赔款条款的解读
以上赔款条款的内容,可以分解出赔款的期限、数量及有关事项。
1、赔款的期限及数量:
《马关条约》是在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
第一次5000万两,在条约批准互换后六个月内交清,即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12月底前;
第二次5000万两,在条约批准互换后十二个月内交清,即1896年6月底前。
余款10000万两平分六次,递年交纳,每年应交平分数为约1666.66万两。
第三次1666.66万两(平分数),于两年内交清,即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6月底前;
第四次1666.66万两(平分数),于三年内交清,即1898年6月底前;
第五次1666.66万两(平分数),于四年内交清,即1899年6月底前;
第六次1666.66万两(平分数),于五年内交清,即1900年6月底前;
第七次1666.66万两(平分数),于六年内交清,即1901年6月底前;
第八次1666.7万两(平分数),于七年内交清,即1902年6月底前。
2、赔款的有关事项:
①第一次赔款5000万两交清后,未交的15000万两赔款,从第二年起还要收取5%的利息。
②如三年内能提前还清所有赔款,其15000万两所收取的利息作本银扣还外,余款免收利息。
赔款的资金来自借洋债
甲午战争后,元气大伤的清政府根本无力偿还《马关条约》所签订的二万三千万两白银的赔款,怎么办?国库枯竭的清政府只能向外国洋行借债来偿还赔款。
1、1895年(光绪二十一年)夏,为偿还日本第一次赔款向俄、法国借洋款法金四万万(折合英金1582万镑),称为“俄法洋款”;接着又向英商怡和洋行借到英金100万镑,称为“克萨镑款”;再又向瑞记洋行借到英金100万镑,称为“瑞记洋款”。
2、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春,为偿还日本第二次赔款向英、德国的汇丰、德华两银行借到英金1600万镑,称为“英德洋款”。
3、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初,日本的第四次赔款期限在6月底就要到期,根据《马关条约》第四款规定,在本年六月以前(即条约签订后的三年内)清政府能将未付的赔款一次性偿还,可以豁免利息,还可以归还已付利息,并答应从威海卫撤军。清廷商议赔款资金问题时,众臣认为向洋行借款,都附有苛刻的条件,不是想控制政府,就是要开发矿山或管理铁路来巩固其在华势力。不妨以西洋各国募筹资金发行国内公债为例,也向国人发行公债,此方案得到了清政府批准,但为顾及大清国体面,公债名称为“昭信股票”,以示昭大信于民之意,“股票”发行总额库平银一万万两,年息四厘,期限20年,第11年起还本,为鼓励国人认购,规定了一条奖励政策:认购一万两以上者酌给官衔。并规定“股票”各省分摊推销,可是,这种中国首次发行的国内公债“昭信股票”各省办理不善,推销不力,从年初发行到年底中止,才完成计划数的5%,其中:江苏120万两、安徽50万两、奉天、河南各30万两、山东25万两、湖北10万两、再加上直隶、四川、浙江、福建、山西等省数总共募款还不到500万两。清政府想通过发行“昭信股票”募款偿还赔款的计划失败了。
4、清政府无法在国内筹集到赔款资金,先是照会日本政府,提出赔款偿还期延期20年的要求,但遭到日本以其国财政困难为由,复牒拒绝。
5、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春,走投无路的清政府只好又向英、德国的汇丰、德华两银行借款1600万英镑(折合库平银约一万万两),因为在1896年(光绪二十二年)春,清政府曾向汇丰、德华两银行借款1600万英镑,所以把这第二次向汇丰、德华两银行借款1600万英镑的名称与第一次的名称相区别,故称为“续借英德洋款”。
英政府同意续借英德洋款1600万英镑给清政府还清《马关条约》之赔款,是继日本军队撤离威海卫后,英国以“租借”威海卫为借款条件的,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6月,清政府派员从日军手中收回威海卫后,即派出庆亲王奕匡力 、刑部尚书廖寿恒与英使宝纳乐立约,同意威海卫“租借”给英国(注:威海卫在1930年被中国政府收回)
早在1976年,德国的银行家Ulrich Drunm和Alfoms Hensder先生在进行博士论文课题的研究和调查中,用插图的形式,向世人展示中国早期不仅罕见,且十分具有吸引力的证券,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证券收藏品的交易商和拍卖行随之产生,以至于在国际收藏品市场上,相当一段时间内中国早期的证券是主要的交易品种之一。在1979年,由Deutsch-Asiatische Bank(德华银行)在1898年代代理发行500镑面值的清朝英德续借款公债券,以14000英镑的价格拍卖成交。这也是当时有记载的中国证券成交的最高价格。(编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