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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称支持消费不是支持高房价 楼市明年将盘整

[日期:2009-12-16]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09年12月16日 05:0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政府对明年房地产业的调控思路逐渐明晰: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业内人士分析,明年房价过快上涨的态势有望得到遏制,“盘整”将是楼市的主基调。

  ⊙记者 于兵兵 李和裕 于祥明

  支持“住房消费”不是支持“高房价”

  今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升,一些城市出现了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3月至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售价各月环比分别上涨0.2%、0.4%、0.6%、0.8%、1.0%、2.0%、2.8%、3.9%、5.7%——连涨9月,且涨幅逐月扩大。涨势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蔓延,全国楼市普涨一片。

  有关专家认为,一些二、三线城市房价上涨过快蕴藏着更大的风险,后续购买力的不足更容易引发价格泡沫。

  业内人士指出,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的复苏,一个重要原因是得益于国内扩大内需等政策的刺激。目前,内需尤其是消费需求仍有待扩大,普通的住房消费仍将鼓励。但是,支持“住房消费”并不是支持“高房价”。如果房价继续过快上涨,不仅会抑制更多普通购房需求,更会透支行业前景、危及长远发展。

  “四箭齐发”加强对市场调控

  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按照稳定完善政策、增加有效供给、加强市场监管、完善相关制度的原则,继续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等手段,加强和改善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具体来看,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供应方面,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信贷方面,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并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切实防范各类住房按揭贷款风险;监管方面,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有关专家认为,从上述论述来看,未来住房政策将采取“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方式。关键问题是调控的时机和力度如何把握。“我们在接触北京一些房地产监管部门时发现,其实他们对市场同样困惑和模糊,如何平衡高房价与平稳增长之间的矛盾是个很困难的话题,如何做到‘有保有压’?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掌握这个度。”北京房地产专家李文杰称。

  另外,市场对如何抑制投机和投资性购房行为的问题也很关注。“这与我们对房地产政策‘收放并举,宽严有别’的预期是一致的。政府明年将继续鼓励和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保证房地产市场需求主力的稳定。”上海一家大型房地产企业高层表示。该人士认为,对差别化信贷政策由于尚无具体条款,还难以断定对市场的影响程度。但从商业银行对房贷的积极态度来判断,差别化信贷政策难以完全落到实处,对市场的影响将大打折扣。

  有北京开发商透露,有关部门可能对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批,以缓解资金大量涌入土地市场带来的泡沫。此前,房地产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方案已经增设了国土部审核一关,目的也是对房企融资圈地的行为给予控制。

  对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多数开发商认为,因为保障房入市尚有一至两年的周期,对目前的供给紧张影响有限。而从以往的经验来看,各地保障房建设动力不足,实际建设面积与计划面积相比常常出现缩水。但加快保障房建设的提法,可能将有助于缓解市场对房价上涨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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