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06日 21:34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吴丽华 北京报道
2008年底出台的包括契税、营业税减免在内的一系列旨在刺激房地产市场的优惠政策,一年期限之后,是否最终谢幕?随着政策到期之日日益临近,目前看来可能又有新的变数。
近日,《华夏时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财税部门有关司局已经接到安排,研究去年出台的一系列房地产税收优惠政策存续问题,及下一步有关房地产领域的税收政策问题。
该知情人士透露,目前财税部门的意见是,去年底出台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到期后可以继续执行,因为考虑到虽然经济回暖,但是基础尚不牢固,考虑刺激内需和整个宏观经济大局,希望到期后继续延续一段时间。
而就目前各方报道来看,财税部门的这一意见很可能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房地产政策制定部门存在分歧。
近期有报道显示,面对即将到期的房地产优惠政策,作为主管房地产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前已经基本确定不对“续期”提出“主张”,这意味着,2008年底出台的包括契税、营业税减免在内的一系列旨在刺激房地产市场的优惠政策,在一年到期之后,不再续期而最终谢幕。
而上述知情人士则告诉本报记者,目前可知的住建部的态度可能是,对新房的税收优惠政策到期不续,而财税部门则主张新房、二手房优惠政策均到期继续。
该人士还告诉记者,如果部门之间的分歧不能够协调一致,最终会交由国务院定夺。
存废之争都有理
时至年底,去年出台的包括减免税费、贷款优惠政策在内的一系列利好会否到期终止,越来越成为影响楼市的风向标。
本报记者接触到的多家房产中介公司员工都在以优惠政策即将到期为由,说服客户尽快出手买房。事实上,根据记者了解,优惠政策的存废要等到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后才能最终定调。
本报记者了解到的消息是,财税部门相关司局已经在研究优惠政策存废问题和接下来的房地产领域税收政策等问题。此前记者得到的消息也显示,包括住建部在内的多个部委,正在汇集各地方的意见,为楼市新政下一步做铺垫。
至于优惠政策到期存废问题,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财税部门的态度有所不同。
此前有消息显示,住建部的意思是,去年底推出的优惠政策期限就是一年,对于已经到期的优惠政策,作为住建部,不会提出续期的主张,“到期了就到期了”,而本报记者从财税部门得到的消息则是希望税收政策继续延续。
建设部目前的考虑在于,尽管中国经济回暖的基础尚不牢靠,但房地产市场“回暖”的基础已经相当牢固,因此,建设部没有足够的理由向国务院提出“延期”的建议,契税、营业税减免等系列优惠政策将在一年到期后自动终止,而不再续期,至于更为敏感的房贷7折利率将由央行“酌定”。
而财税部门人士则告诉记者,住建部可能更多地从房价角度考虑,但是从整个宏观经济和“保增长、扩内需”考虑,财税部门希望继续优惠政策。
投资不足或成顺延理由
中央层面房地产优惠政策存废是否继续还没定调,但有迹象表示,一些地方已经表示,房地产优惠政策将会顺延。
近日有消息显示,吉林、湖南等省份分别通过不同方式向开发商表示,2008年当地省级政府出台的房地产优惠政策不会取消,会顺延到2010年底。
有分析人士认为,这很可能与前三季度当地房地产投资不理想有关。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柳青在“吉林省前三季度房地产形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状况汇报”中指出,吉林省房地产市场还存在着开发商投资意愿不强、投资信心不足等问题,房地产市场在优化投资软环境方面、税收和金融信贷政策支持等方面,还需要政府给予更好的支持。“建议将2008年底出台的吉林省稳定房地产市场的优惠政策,顺延到2010年底。”柳青如是说。
有报道指出,实际上提出顺延地方房地产优惠政策的,还不止吉林一地,安徽、内蒙古等固定资产投资仍有压力的省份,也纷纷通过各种形式给地方省级政府提出建议,希望顺延2008年底出台的地方性扶植房地产政策。
事实上,今年1-9月份,包括北京在内的城市,房地产投资数据都不乐观。易居中国分析师薛建雄认为,今年能够“保八”成功,固定资产投资功劳最大,如果政策急刹车,势必会造成波动,损害经济基本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