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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顺长城及长城两基金公司三人涉嫌老鼠仓

[日期:2009-11-05]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 [字体: ]

2009年11月05日 08:28  中国证券网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原基金经理涂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原基金经理韩刚、刘海三人,涉嫌利用公司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有关部门正在依法进行查处。

  根据基金公司公告,三人均已在今年9月间辞去基金经理的职位。

图: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原基金经理涂强(资料图)
图: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原基金经理涂强(资料图)
图: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原基金经理韩刚(资料图)
图: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原基金经理韩刚(资料图)
图: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原基金经理刘海(资料图)
图: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原基金经理刘海(资料图)

  突击调查抓“现行”

  据多位业内人士证实,今年8月深圳证监局对辖区内基金公司进行大规模调查时,这三人涉嫌违规违法的行为被“抓了现行”。

  深圳证监局当时采取了突然袭击,在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突然造访深圳的各家基金公司。据基金公司内部人士透露,当时的调查很细,对基金公司的台式机、笔记本电脑都进行了检查,有部分基金经理的电脑硬盘被检查人员带走。

  事后,各基金公司加强了内部监控,除上班时间手机上交的老规定,有的公司还安装了摄像头,并将监控范围扩大到电子邮件、MSN等。

  这次调查行动发生后,有关消息逐渐在业内传开,但未获监管部门公开证实。深圳证监会称,“此次检查属于例行检查的一部分”。

  深圳基金业内人士表示,证监局的调查发现,涂强电脑中有大量交易个人账户股票的痕迹,且市值“超亿元”,是这三名涉嫌违规交易的基金经理中金额最大的。但接近景顺长城的消息源仅确认,有关账户是以涂强配偶的名义开立,“金额没有在内部通报”。

  11月4日,景顺长城回应《财经》记者的采访时称,深圳证监局当时的调查范围很广,并不仅仅针对景顺长城。公司目前尚未收到任何关于涂强的调查结果,并称有关调查的任何细节应询问深圳证监局。

  景顺长城同时表示,涂强本人已经辞去景顺长城鼎益基金经理的职位,但11月4日当天,涂强还在公司上班。

  另外两名涉嫌违规的基金经理来自于长城基金,一名为长城久富基金的基金经理韩刚,另外一名是长城稳健增利基金和长城货币市场证券基金的双料基金经理刘海。

  长城基金在2009年9月22日发布公告称,韩刚和刘海二人因为“个人原因”,不再担任有关基金的基金经理。

  11月4日,长城基金亦向《财经》记者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8月深圳证监局检查的正式调查结果文件,二人辞去基金经理的原因还没有办法给出具体说明,只能以未来可能的公告为准。

  “二人目前的状态是没有离开公司。”长城基金的工作人员亦语出谨慎。

  “老鼠仓”试法

  按照目前监管规定,基金经理及直系亲属不能直接买卖股票,只能投资共同基金。但实际上,基金经理私下投资股票却是行业里“公开的秘密”。更有甚者,抢在基金建仓前买入,或是基金出货前出货,中饱私囊,此乃“老鼠仓”行为定义的由来。

  近年来,监管当局数次痛下决心要杜绝“老鼠仓”,也在几次例行检查中查出几例这样的行为。上投摩根和南方基金前基金经理唐建和王黎敏案先后被查处。2008年4月21日,证监会取消了两人的基金从业资格,没收全部非法所得并各处罚款50万元,对唐建实施终身市场禁入,对王黎敏实施七年市场禁入。

  今年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将基金经理的“老鼠仓”行为首次列入《刑法》。今年9中国证监会刚刚处罚的“张野老鼠仓案”,由于案发刚好在《刑法修订案(七)》发布之前,其“有幸”逃脱了刑事审判。

  2009年4月,证监会对融通基金管理公司原基金经理张野立案调查。调查发现,2007年至2009年2月,张野在担任融通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融通基金的基金投资与研究信息,并操作他人控制的“周蔷”账户,采取先于融通基金旗下的有关基金买入或卖出同一股票的交易方式,为他人牟取利益,其个人亦从中获取好处。2006年12月至2007年7月期间,张野还通过网络下单方式,操作其配偶的同名账户交易了广宇发展(9.09,0.11,1.22%)等多支股票,获取不当利益。

  2009年9月,证监会通报说,已依法调查、审理完毕张野违法违规一案,对张野进行行政处罚并实施市场禁入。

  “一旦涂强等人的老鼠仓行为得到确认,这将是我国第一例刑事审判‘老鼠仓’案件。”知情人士说。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白建军表示,由于老鼠仓“罪上刑法”还是个新的事物,目前在区分“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上还缺乏统一标准,更多需要法官自己的判断。

  “判断的标准通常是涉案金额,犯罪的手段、手法,以及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程度等等,这些需要综合考虑。”白建军向《财经》记者表示。■

  资料一:刑法第七修正案对“老鼠仓”的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规定: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如何杜绝“老鼠仓”?

  原《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组组长王连洲表示,应建立平等的市场化竞争机制,协调投资者和管理者的利益,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明确法律责任

  资料二:涉案三基金经理简历

  涂强,生于1969年,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投资部投资经理、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2005年3月加入景顺长城基金公司。

  涂强在2009年3月17日至2009年9月19日担任景顺长城鼎益基金经理期间,净值增长0.238,涨幅30.01%。

  韩刚,1974年出生,1999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曾任国信证券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2001年7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长城久恒基金经理、基金管理部副总经理、研究部副总经理。

  韩刚在2009年1月6日至2009年9月22日担任长城久富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该基金净值增长0.51,增幅的50.9%。

  刘海,1978年生,1999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金融与财务专业,经济学学士。曾就职于深圳发展银行总行,任职债券交易员。2005年6月进入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助理。

  刘海2008年8月27日到2009年9月22日担任长城稳健增利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该基金基金净值增长14.22%。

  刘海在2006年3月9日至2009年9月22日担任长城货币市场证券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间,该基金2006年3月9日每万份收益0.34887元,而2009年9月22日,每万份净收益0.14328元。(《财经网》记者 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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