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起义的胜利和14个省的相继独立,建立统一的中央政权就成为革命的首要任务。
1911年11月,以黎元洪为首的武昌集团和以上海都督陈其美、江苏都督程德全为代表的上海集团,同时展开了争夺筹组中央政府的活动。
最后,上海方面让步,议决各省代表赴武汉商议组织临时中央政府,但每省仍须留1人以上在上海,为通信联络机关。
而由大元帅暂行大总统的职权,并选举黎元洪为大元帅,黄兴为副元帅。当时黎元洪在武昌,由黄兴代行大元帅职权,在南京组织临时政府。这时,黄兴接到孙中山即将回国的确切消息,留在上海等候孙中山的归来。
于世界,为列邦公认,斯时文当解临时大总统之职。谨以此誓于国民。」(《孙中山全集》第2卷第1页)同时发布了《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和《告全国同胞书》,规定对内方针是实现民族统一、领土统一、军政统一、内政统一、财政统一、「合汉满蒙回藏诸地为一国」、「合汉满蒙回藏诸族为一人」,奠定中华民国的牢固基础;对外方针是洗清政府「辱国之举措」。
1912年即为中华民国元年。
任。以胡汉民为总统府秘书长。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后,在孙中山的领导下,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颁布了许多有利于发展经济、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和文化教育的法令。
在政治方面,南京临时政府制定了效力相当于宪法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开宗明义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它仿照西方资产阶级的民主共和制度,规定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统治权,确立了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它根据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博爱的原则,宣布中华民国公民一律平等,公民享有人身、家宅、保有财产、言
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有请愿、陈讼、考试、选举及被选举等权利,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通令保护华侨,禁止买卖华工,禁止买卖人口,废除奴婢买卖契约和一切主奴身份,承认受歧视的「蛋户」(即水上居民)等所谓「贱民」在政治上和其他人民享有同等的权利。为了保护人民权利,命令官厅焚毁刑具,禁止刑讯、体罚,整顿警察,维持治安,并整顿吏治,严禁违法乱纪。临时政府还改革了一些封建的陈规陋习,限期剪除辫子,禁止缠足,禁止种植、吸食和贩卖鸦片,禁止蓄娼,反对封建迷信。
在经济方面,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了一些保护和奖励工商业的法令,鼓励人民兴办实业,从事农垦,废除清代的一些苛捐杂税,欢迎华侨在国内投资,并协助维持了一些有实际困难的企业继续开办下去。
在文化教育方面,南京临时政府提出了一些进步的主张和采取了一些革命措施。如提倡以自由平等博爱为主要内容的公民道德教育;提倡男女同校,奖励女校;规定各级学堂一律改称学校,监督、堂长改称校长;废止读经、禁用清政府颁行的教科书;新编教科书必须合于「共和民国宗旨」;新办了一些工业科技学校、女子师范学校和蒙回藏师范学校。
在对外政策方面,南京临时政府主张关税自主,废除领事裁判权。但为了换取各国对中华民国的承认,避免列强乾涉,又继续承认清政府与各国签订的所有不平等条约,承担偿还清政府所借的一切外债和赔款。
中华民国成立后,遭到了内外反动势力的联合进攻。帝国主义各国在外交上拒绝承认,在经济上实行封锁扼杀,在军事上进行威胁恫吓。反动势力头子袁世凯在帝国主义支持下,采取软硬兼施的反革命两手,篡夺革命果实。孙中山在内外压力之下,被迫妥协,于
阀的独裁统治,中华民国只是一块招牌,中国依然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
南京临时政府虽然夭折了,但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的成立,标志著统治中国260多年的清王朝的灭亡和在中国延续2000多年的封建帝制的结束,标志著中国历史上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诞生。从此,共和政体深得人心,大大提高了中国人民的民主觉悟。
任何违反民主的潮流,要在中国恢复帝制和建立独裁统治都不能不遭到人民的反对而归于失败。无论是袁世凯自己想当皇帝,还是张勋拥清废帝溥仪复辟帝制,都遭到人民的唾弃,很快就垮台了。
历史也证明,中国资产阶级是一个软弱的阶级,它既不能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来彻底进行民主革命,又不敢与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决裂,所以它不能担负起领导中国革命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