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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一季度白皮书:共发现异常交易行为147起

[日期:2009-05-15] 来源: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作者: [字体: ]
2009年05月15日 07:0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一季度共发现异常交易行为147起,对涉嫌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已提请证监会立案或作进一步调查

  证券时报记者 黄婷

  本报讯 近日,上交所发布了2009年第一季度自律管理工作报告。在第一季度,围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债券基金信息披露、会员公司监管和市场交易行为监管,上交所主要开展了五方面自律管理工作。

  首先,针对权证和大小非监管,上交所加大违规交易行为的监察力度。一季度共发现并调查异常交易行为147起,其中对81家次券商营业部给予电话提醒,发出监管问询函2份,监管提示函29份,约见会员公司谈话5起,走访会员营业部5家,并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措施4起。通过调查和分析,及时发现涉嫌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多起,并提请证监会立案或作进一步调查。在遏制权证炒作、大股东超比例减持等异常交易行为工作中,灵活运用盘中临时停牌、限制违规账户交易等监察处罚手段,有效提高监管威慑和实效。

  第二,完善相关自律管理规则制度,进一步夯实自律监管的基础。通过开展业务规则的专项评估,加强业务规则制定、修改计划的落实力度。同时,梳理纪律处分委员会运作的基本情况,推动完善纪律处分工作机制。

  第三,围绕完善规则指引和加大惩戒力度,对上市公司展开积极监管。通过发布《关于执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具体事项的通知》和年度工作备忘录等相关配套规则指引,提高监管工作的灵活性和透明度。同时,加大对违规信息披露和上市公司高管违规买卖股票等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一季度,共对4家上市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了公开谴责,6家公司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并对24家上市公司的有关行为和事件表示了监管关注。

  第四,上交所加强了对债券信息披露监管力度。通过发布《关于做好公司债券发行人2009年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债券发行人要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债券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责任和义务。

  第五,围绕客户管理和技术管理,提升会员管理水平。通过强化权证风险防范和监管,进一步督促会员加强权证业务的客户管理工作。通过进一步推动会员落实《技术管理细则》,加强会员技术管理水平。此外,还进一步加强与外界的合作与交流,以提升会员管理水平。

  据了解,上交所自2005年就开始发布年度白皮书,对一年来自律管理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和分析,受到市场的广泛关注和积极评价。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监管透明度,及时传达监管信息和宣传监管政策,上交所自2008年第三季度开始发布季度白皮书。目前,年度和季度白皮书已经成为市场了解监管信息的一个重要渠道,同时也搭建了一个监管者与市场参与者良好的沟通平台和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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