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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石化业振兴不涉及燃油税征收方式调整

[日期:2009-04-22]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 [字体: ]
2009年04月22日 02:38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业内专家称不涉及燃油税征收方式调整

  ⊙本报记者 陈其珏

  石化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全文呼之欲出。昨天市场传出消息,继2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规划细则将于近期公布。本报记者昨天从中国石油(11.83,-0.10,-0.84%)和化学工业协会产业发展部主任孙伟善处证实,目前规划全文已下发各省级部门,即将解密。至于媒体报道的规划细则规定将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到批发环节并改为价外征收一事则不属实。

  “所谓细则其实就是规划全文,早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时就已形成,其中主体内容就是当时公开的六条意见。此后,规划又经过修订并最终定稿。”孙伟善告诉记者,规划的文本就是六条意见的具体化。

  据他称,规划已下发到各省级部门,但目前还不能对外公布。“因为有保密时间。接下来,等文件进一步传达到一定层次就可能解密,到时全社会就可看到规划全文。”当记者问及具体解密的时间时,他表示,“很快你就可以看到。”

  值得注意的是,昨天有媒体报道称规划将规定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到批发环节并改为价外征收。

  “这只是目前研讨的一个问题,不会在规划中涉及。”孙伟善表示,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方式的调整隶属于财政部和国税局分管,“我感觉不会是规划中的内容”。

  他还告诉本报记者,规划不会把所有的扶持项目都具体列出。“就在4月9日,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刚刚审查了石化行业的100多个项目,大多数是高档化学品项目,至于能获批多少尚不清楚。而接下来,石化规划涉及的项目还会分期分批审议,究竟有多少很难说。”

  此前媒体已公布了纳入石化行业振兴规划中的40个项目,包括5650万吨炼油产能、580万吨乙烯产能、330万吨PX(二甲苯)产能、180万吨的PTA(精对苯二甲酸)产能,以及300万吨的化肥产能。

  “当然,并不是说没有列入规划的项目就绝对不能上。只要有资金、又经过严格审核,项目还是能上马。”孙伟善说。

  公开资料显示,除信贷政策外,规划主要包括加大化肥储备、建立成品油收储制度、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加强技术改造投入,支持境外资源开发、支持公平税赋政策、鼓励并推进兼并重组、完善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反倾销反走私十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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