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4月03日17:50 中国证券网
中证网讯 证监会发审委3日否决了宁波立立电子的首发申请,撤销立立电子公开发行股票核准决定,这是证监会首次做出发行撤销决定。证监会宣布,立立电子募集资金将按发行价和同期银行存款利息退还。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宣布,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适用从严和从一般的原则。
立立电子IPO申请被否 募资连同利息将退还
全景网4月3日讯 立立电子IPO申请今日未能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据媒体报道,募集资金以及按照同期银行存款计算的利息将如数退还。
去年3月5日立立电子IPO申请通过证监会审核。但在挂牌上市前夕,有媒体报道称立立电子涉嫌将目前停牌中的SST海纳资产“二次上市”,公司上市计划也因此搁置,直至今日IPO申请再度上会。(全景网/曹昱)
附:证监会发审委2009年第16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09年第16次会议(会后事项发审委会议)于2009年4月3日召开,现将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如下:
宁波立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未通过
发行监管部
200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