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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不合条件散户可通过基金投资创业板

[日期:2009-04-03]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字体: ]
2009年04月03日 04:41  证券日报

   构建多元化退市标准 实行自愿转板原则

   交易所实时监控不规范交易行为

   制度上设置防上市首日爆炒的措施

   延长保荐机构的保荐期,强化保荐人责任

  本报记者 侯捷宁

  “创业板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对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实现保增长、调结构、促就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2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与此同时,针对创业板的投资者准入制度、退市制度、转板安排等一系列热点问题,宋丽萍均一一给出了解答。

  据她介绍,深交所目前关于创业板的工作都已经基本就绪。下一步就是把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发布相应的交易所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交易特别规定都要公布;深化和宣传投资者教育;开展对中介机构引导和培训,保荐人、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一定要对创业板尽职;做好上市资源的培育工作,使创业板源源不断地能够有比较充足的上市资源;进一步完善技术系统。

  创业板是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

  “我觉得现在推出创业板是我们改革开放30年来必然的发展结果,也是我们将近20年来资本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宋丽萍在回答“ 目前是否是推出创业板的最佳时机?”的问题时这样表示。

  她指出,创业板推出是资本市场的一个基本功能的体现,基本功能就是有融资的需求,有投资的需求,这样资本市场能够起到一个中间的作用。因为企业有不同的成长期,因此有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需求。从投资者角度来看,又有风险偏好不同的投资者需求,所以也需要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多样化的品种来供投资者作为投资对象。

  她同时指出,目前推出创业板不会对现在市场带来冲击。因为,创业板的特点是企业规模小,筹资额也小,即使一年上一百家,也就是100多亿,还没有一个大盘股筹资额大。“现在A股市场是16万亿市值,一天的交易量就上千亿。从量来说,我觉得对市场产生不了冲击”。

  而且,她举例说,从中小板推出的实践来看,2004年6月份推出的,那时候市场也比较低迷,不但没有对市场产生实质冲击,而且还引进了新的增量资金,正因为引入了源头活水,市场反而活跃起来。所以这个时候推出来不会对主板造成冲击。

  构建多元化退市标准

  针对创业板的退市制度,宋丽萍表示,IPO创业板管理办法要求交易所要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退市制度,深交所准备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经营业绩、资产规模、股权分散化程度、市场流动性、规范运作、是否忠实履行信息披露等方面构建多元化的退市标准。

  在明确了创业板的退市标准后,宋丽萍还提到了转板问题,“符合转板条件的,实行自愿转板的原则,尊重企业的选择。” 但同时,她指出,海外创业板失败的原因之一是转板太快,以至于创业板还没有形成一定规模的时候,一些好的企业就转走了,导致部分海外创业板发展缺乏后劲,所以交易所对此也会充分考量,立足于创业板的持续健康发展。

  不合条件散户可通过其他渠道投资创业板

  在日前发布法创业板管理办法中提到,创业板市场应当建立与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准入制度,向投资者充分提示投资风险,那么,为什么要建立投资者准入制度?

  对此问题,宋丽萍表示,投资者准入制度的设计、要求,是根据创业板的特点来决定的。因为创业板的风险和收益的特征与主板截然不同。创业板的发行上市条件相对低于主板的条件,相应风险就大。而中国的市场特征是以中小散户为主体的投资者结构和投资者主体,所以一定要设定门槛,要求投资者对创业板的风险有一定的识别能力,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这样的投资者投资创业板比较合适,否则投资者可能会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也加剧了创业板的风险。

  但她同时表示,目前投资者准入门槛还没有定,还在论证当中。“ 其实投资者投资创业板的渠道还是挺多的,比如说基金也是一个渠道,而且没有门槛设置。” 所以投资者准入制度出台之后,符合准入制度的投资者可以自己投资创业板;暂时符合不了的,可以通过基金或者其他的方式间接进入创业板,这个渠道都是畅通的。

  为防上市首日爆炒有针对措施

  对于业内关注的创业板上市是否会出现爆炒的问题,宋丽萍表示,由于创业板企业规模小,发行股数少,以及发行价和二级市场的价差等客观存在的问题是造成上市首日爆炒的主要原因,因此,防止爆炒就要从各个方面采取措施。

  她表示,从交易所角度来说,制度上要设置防爆炒的措施,比如交易所在中小板就设置这样的措施:涨得太高了就停牌,进行警示。另一方面,从严监控、实时监控,是不是有一些不规范的报单的行为,比如频繁报单撤单。这些都在交易所实时监控的范围。

  同时,她认为,从制度设计上要实行发行定价市场化。目前,证监会正在认真研究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问题。在这个基础上,交易所在二级市场,特别是首日,再采取一些针对性比较强的措施,防止爆炒。

  此外,为了强化创业板市场监察,防范市场操纵等违规行为,宋丽萍表示,针对股价操纵,交易所要提高透明度。在开盘前就有模拟成交信息的披露,引导投资者合理报价。在全天的交易过程中,交易所有专门部门实时盯着股价的波动,同时跟上市企业的监管部门实时联动。一旦股价发现异动,马上联系企业监管部门,是否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判断股价异动是否有问题,保持信息的公平性。

  而且交易所还会分析引发股价异动的委托单是哪里来的,并采取相应措施。交易所是联合监管的机制,有实时监控系统、公司管理部、会员管理部,这三个部门是全方位进行实时监管的。如果确实有操纵股价的苗头,交易所会化解在萌芽当中,不会扩大。

  强化创业板企业信息披露监管

  由于创业板企业规模比较小,而且都是民营企业,因此,如何加强对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与信息披露监管也是业界关注比较多的问题。

  宋丽萍对此表示将从四方面加强信息披露监管。

  首先,要强化公司治理的要求,包括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强化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以及审计委员会功能的发挥。 其次,要求信息披露更加及时。网站实时披露信息,中午休市时就可以披露。 第三,根据创业企业的特点,对临时报告的披露标准进行适当的调整,要求也更加严格。 第四,风险解释更充分,有什么问题要及时澄清。第五,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一定要合理使用。

  除此之外,为了从源头上保证赏识企业的质量,还将强化保荐人的持续督导作用,例如,延长保荐机构的保荐期,强化保荐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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