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早报记者 忻尚伦
IPO何时重启,这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不仅悬在投资者头上,其实也时刻悬在监管层头上。一则证监会召开立立电子会后事项发审会的消息被市场误读为“IPO重启”,证监会再次紧急挺身澄清“和IPO无关”。
而就在上周五,当保荐人制度征求意见稿发布的同时,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也一再强调该条文的发布“与IPO重启无关”。
“这个我们必须要澄清。”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郑重声明。
证监会发审委30日公告,定于4月3日召开2009年第16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宁波立立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行申请。市场据此猜测,这可能意味着暂停半年之久的新股发行即将开闸。
对上述猜测,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选择此时重新审核立立电子的发行申请是因为有关部门对上述相关事项的调查已经完成,根据调查结果决定进行重审,与新股发行有所区别。
而就在上周五,证监会在发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工作底稿指引》和《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时,向与会媒体也特别提出过声明:此两个规则的发布是完善保荐制度的正常工作,与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和新股发行重启没有直接关系。
一前一后不过3个工作日,证监会两度对IPO重启进行澄清。
与此同时,确实也发生了“与IPO有关”的事件。那就是昨天凌晨突然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这个与国内资本市场关联度极高的文件为何会在大多数人入梦时分出现在证监会网站?
“创业板对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尤其是对实体经济起到的融资作用非常重要。一等上面拍桌子,会里第一时间层层传递,争取尽快和市场见面。”对于市场质疑证监会为何又一次选择在午夜时分发布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这类重量型信息,一多年来参与创业板诞生研究、创业板专家团某专业人士给给了自己的猜测。
这一猜测也在证监会相关人士处得到证实。
“接下来交易所还要开始研究创业板上市交易规则。”上述专家说。
2009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在“两会”期间就曾表示,创业板将先适用新发行制度。
“一面是‘刻不容缓’,一面是发行制度改革难以逾越的坎。抓时间,促革新,对监管层来讲任务不轻。”上述人士说。
可见的事实是,在中小企业融资难、国际金融动荡尚未明显回转的情况下,资本市场能否提供实体经济另一条输水管,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层面上的命题。尽管在此期间市场各界对中国创业板有各种态度迥然的言论,但管理层矢志不渝要启动创业板的表态始终坚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