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长沙中意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公开发行股票的复审意见书
1993年9月13日 证监发审字[1993]57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报送的长沙中意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一九九三年公开发行股票的材料收悉。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长沙中意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湘政办函[1993]112号)、湖南省证券委《关于同意长沙中意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材料呈报证监会复审的报告》(湘证券字[1993]003号)等有关文件,经复审,现批复如下:
一、长沙中意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申报材料符合《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确认该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普通股6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社会公众股5940万股,公司职工股660万股),并可向自己选定的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二、该公司的公司职工股的上市与管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股票公开发行前,应将具体发行方案报送证监会。
证券简称:湘中意
证券代码:000548
仿伪;
票幅:75mm&17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