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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对外发行的湖广铁路债券(宣统3年)

[日期:2009-02-13]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中国清末预备修建的湖广铁路是指“湖北、湖南两省境内的粤汉铁路”和“湖北省境内的川汉铁路”。因这两线铁路都在湖广总督的辖区范围内,故称“湖广铁路”。两线铁路的修建计划,前者是由武昌起经岳阳、长沙至宜章,与广东商办的粤汉铁路衔接;后者以汉口为起点,经应城、钟祥、当阳、宜昌,由此抵达四川夔州(现称奉节)    清政府修建湖广铁路的目的在于便利用兵以镇压正在兴起的南方起义维护其统治。为加快铁路的修建,当时的湖广总督张之洞受命督办后,便向国际上筹措借贷。190937,中德草签了借贷合同,决定向德国的德华银行借款。英、法两国得知此事后也认为有利可图,故通过抗议、照会对清政府施加压力,强迫清政府接受它们的借款。这使清政府只好搁置中德的借贷合同,另于190966与英、法、德三国草签了借款合同。之后,美国又以“机会均等”挤进了该借贷合同。所以湖广铁路的借贷合同最后是以清政府邮传部大臣(盛宣怀)为一方,以德国的德华、英国的汇丰、法国的东方汇理等银行和“美国资本家”(以下称银行)为另一方在北京签订。合同签订后,德、英、法、美上述银行于1911年以清政府的名义发行“湖广铁路五厘利息递还金镑借款债券”(以下简称湖广铁路债券)600万金英镑。该债券利息从1938年起停付,本金1951年到期末付。

 

 

 

 

 

 

 

 

 

 

 

 

 

 

 

 

 

 

湖广铁路100英镑债券是清政府于1911年宣统3在欧洲发行的债券,首次发行600万英镑,由清政府邮船部大臣盛宣怀签署,每券售价不明,到期后可以5%利息分80次偿还,近百年的文物老债券,深具史料价值。

湖广铁路20英镑债券是清政府于1911年宣统3在欧洲发行的债券,首次发行600万英镑,由清政府邮船部大臣盛宣怀签署,每券售价不明,到期后可以5%利息分80次偿还,近百年的文物老债券,深具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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