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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家资本股份制企业形成的途径(上) 作者: 朱荫贵

[日期:2009-01-04] 来源:  作者: [字体: ]

一、途径之一:强行参股产生的国家资本股份制企业

 

内容提要:股份制本质上是一种资本的组织形式。在近代中国的股份制企业中,由于资本性质、来源、产生时期以及构成方式的不同,其类型并非完全一致。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以国家资本形式出现的股份制企业构成近代中国股份制企业的重要类型之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国家股份制企业主要通过强行参股、原生和减持出售国有企业股份的途径形成。由于目的、方式及时期的不同,这些国家资本股份制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也并非一致。

关键词:近代中国  南京国民政府  国家资本  股份制企业

 

股份制企业是以股份形式将分散的私人资本和其他形式资本集中起来设立的企业,是商品和信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化大生产时代出现后的标志。1872年轮船招商局的诞生,标志着这种从西方引进的新型资本组织企业形式开始在中国社会出现。此后,由于这种资本组织形式具有集资广泛、迅速以及集资成本低,适应生产社会化发展的要求等特点,逐渐发展成为近代中国新式工商企业主流的资本组织形式。但是,因为股份制本质上是一种资本的组织形式,因此,在近代中国,它并非只以单一的一种方式出现。例如,从存在时段、筹资形式、资本来源、资本性质和经营主体等方面考察,近代中国的股份制企业就至少出现过“官督商办”、民族资本以及国家资本股份制等三大类型。这三种类型的股份制企业并以先后递进、交叉并列的方式存在于近代中国,三者有相同的一面,相异的一面也十分明显。

本文拟对这三种类型中的国家资本股份制企业进行粗浅分析,以为引玉之砖。

由于学界过去对国家资本类型的股份制企业关注不够,尚无专文论述,因此这里首先需要对“国家资本股份制企业”一词进行界定。按照列宁对国家资本主义的定义,即“国家资本主义就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由国家政权直接控制某些资本主义企业的一种资本主义,” 以此为依据,再结合近代中国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国家政权控制的股份制企业”应是国家资本股份制企业具有的最基本特征。这里所说的“国家政权控制”,包括国有股份占多数并对企业具有“控股”权,以及企业发起人和管理者具浓厚的官方色彩并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方具有绝对控制权而言。共同特点是:确保企业被政府掌控和企业发展的方向为政府服务。

实际上,近代中国的国家资本股份制企业主要出现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并且,这时期具有“国家政权直接控制”类型特征的国家资本股份制企业也并非完全相同,仅从其形成的途径和存在形式而言,就大体有以下三种类型:

 

一、途径之一:强行参股产生的国家资本股份制企业

 

这种类型的企业,顾名思义,此前时期大体是一般意义上的民族资本类型的股份制企业,但在某种时期某种力量的作用下企业性质发生变化,从而改变成为国家资本性质的股份制企业。在近代中国,股份制企业通过这种方式出现变化性质发生改变的最典型案例,可以举大家都很熟悉的1935年中国银行的改组为例进行分析。

中国银行的历史可上溯自清朝光绪31(1905)成立的户部银行,是中国自办银行的第二家,仅次于中国通商银行。1908年改名大清银行,1912年改组为中国银行,1928年改组为特许国际汇兑银行。虽然长期承担过部分国家银行的职能,但从资本组织的角度看,中国银行从1917年张嘉璈当选董事和担任中国银行副总裁起,到1935年南京国民政府强行增加官股为止,始终是民间资本占优势的民族资本股份制企业。

中国银行在近代中国的银行业中,占有独特而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不仅因为其历史长、规模大、资本雄厚,也不仅因为在其发展历程中经历了1916年抗拒袁世凯政府的“停兑令”,从而在社会上奠定建立起强固的信用基础,并取得中国银行业的“龙头”地位。更重要的是,在以张嘉璈为首的经营管理者中,坚持独立经营服务社会所建立和形成的一系列有形无形的理念和经营方式,使中国银行成为近代中国银行界的领袖,成为当时中国最成功的民族资本股份制银行。这一点,正如张嘉璈本人所说:“自拒抗袁世凯停兑命令起,至改组中国银行为特许国际汇兑银行止,经过十六年之奋斗,内则扩展业务,外则周旋抗御,兢兢业业,惟恐陨越,幸将中国银行之独立保全。一般舆论,认为中国银行与海关及邮政局并驾齐驱,成为中国组织最健全之三大机关,实亦中国资本最巨与最成功之民营股份公司。”对于中国银行取得的成绩,张嘉璈不无自豪,“民国十七年(1928)底,亦即改组之前夕,其发行额增至二亿七千万元,存款额增至四亿元。在上海金融市场,均足与外国银行相抗衡。”他总结中国银行当时能够取得这种成就的“重大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在此前北洋军阀政府统治时期,由于社会发展和舆论作用,使得“尊重私人企业之思想”,尚“凝结于一般旧式军阀脑筋之中,不敢肆意摈斥。”而且,“通商口岸所培养之舆论”,也“足使军人政客频加尊重,不敢蔑视。”另一个原因,则是国民党刚刚取得政权,“自知本身实力尚待养成,不得不利用社会已造就之人才,及具有基础之事业,巩固其地位。” 这是1928年张嘉璈在中国银行被改组为特许国际汇兑银行加入官股500万元,占据中国银行总股本2500万元五分之一的股份时所说的话。但到南京国民政府巩固政权之后的1935年时,情况就很不一样了。

三十年代,是国内外危机重重的年代。因世界经济危机和美国收购白银风潮引发的金融危机,加上长江水灾、东北“九一八”事变和内地农村破产等情况而更形严重。1935年,金融和经济状况已处于危险之边缘。这种状况,给长期力图控制中国银行的国民党政权提供了机会,同时也构成近代中国国家资本股份制企业形成的一种途径。

1935328,南京国民政府以财政部训令的方式,向中国银行发布如下两条指令,指令之一为:“任命先生(张嘉璈)为中央银行副总裁。”姚崧龄在其编著的《张公权先生年谱初稿》中对此事发生的说明是:“民国二十二年十一月,孔祥熙继宋子文任财政部长后,每月筹款,弥补收支不足,必须向中央、中国、交通三行通融借款。中央银行虽在财政部掌握之中,而实力较逊,中国银行实力虽丰,惟不能事事听命,取求如意。正值银价续涨,金融枯竭,乃计划改革币制,统一发行,自必须先置中央、中国、交通三行,于财政部直辖之下,庶几进行便利,乃决定三行一律增资改组,先调先生为中央银行副总裁,而以宋子文为中国银行董事长。”

指令之二为:“财政部训令中国银行,将政府官股股本,由五百万元增至二千五百万元,股本总额由二千五百万元,增为四千五百万元。”训令原文为:“查该行原有资本二千五百万元,官股五百万元,应再增二千万元,以民国二十四年金融公债如数拨充,业由本部提经议决在案。兹随文附给二十四年金融公债二千万元之预约券,仰即查收,填具股金收据,送部存查。再该行官股既已增加,原颁条例,自应酌加修正,条文抄发。令仰该行即日召开董事会议决,提交本月三十日股东会议办理具报。切切此令。孔祥熙。”这里需要提起注意的一点是,这次增资的银行并非中国银行一家,而是中央、中国和交通银行三家。中央银行从成立起就是政府控制的官股银行,交通银行虽也被增资变成南京政府完全控制的股份制企业,但人事状况不变,人事变动的只有中国银行一家,这是为什么呢?

从此时蒋介石给孔祥熙的电文中,可以看出一些端倪:1935322,即财政部发布上述训令之前不到一周,蒋介石在给孔祥熙的特急电文中说:“国家社会皆频破产。至此之由,其结症乃在金融币制与发行之不能统一,其中关键全在中交两行固执其历来吸吮国脉民膏之反时代之传统政策,而置国家社会于不顾……今日国家险象,无论为政府与社会计,只有使三行绝对听命于中央,彻底合作,乃为国家民族唯一之生路……。”为达此目的,他认为必须让张嘉璈离开中国银行,“弟意应即出劝其决心完全脱离中国银行关系,而就政府其他任命或调任其为中央银行副总裁……。” 这份电文除了语气的凶悍和不留余地地要驱逐张嘉璈出中国银行外,透露出来的最大信息,是证实了张嘉璈在中国银行经营方针上与蒋孔等人的不一致。也就是张嘉璈等人坚持的所谓“传统政策”,与蒋介石所要求的银行需“绝对听命于中央”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确实,在这次强行加入官股之前,中国银行被公认为当时中国“资产最雄厚、历史最悠久、信用最巩固、业务最活络之银行业界龙头。”到1934年底,中国银行的总资产已达到九亿七千五百七十万元,加上交通银行的总资产四亿二千五百万元,两家银行不仅“据有全国各家华商银行的总资金的三分之一”,而且“有中央银行的规模三倍大。”居于上海金融资本家领导核心地位的中国银行,在张嘉璈的带领下,其经营方针与国民党政府靠发行公债和向银行贷款弥补财政亏空的赤字财政政策之间,有着严重的分歧。张嘉璈认为,银行的财力应该被引导到帮助遭受萧条打击的中国经济上去,而不应该拿去积压在政府公债上。他认为,“公债代表一种制造之信用,其所得资金,若不用于生产之途,徒增消费之膨胀,物价之腾贵”。应当“排除一切不生产的信用之膨胀,节减一切不必要之消费。”他从依靠发行公债刺激金融市场决非繁荣经济的正常之道和银行不能以投资公债作为发展根本的认识出发,希望政府能改弦更张,安定政治,发展生产,“渐悟培养民力之切要。”他主张,“政府必须有真知灼见,分别缓急,削减一切不急务之消费”。他对内地农村的经济衰落状况十分忧虑,认为“农村衰落所表显之结果,其最显著者为内地现金之流出,农民或以田亩荒芜,或以农产落价……仅有之资金,已倾囊殆尽……于社会经济,已成为一极严重之问题”。因此,“政府必须制定一项计划来改善内地经济情况”。他对股东说:“上海不能以内地之衰落,而谓可独保其繁荣;不能以内地资金保藏银行之手,而谓可藉以增进上海之繁荣。”“今既知非内地健康无以增进国民经济之繁荣,宜寻觅安全之途径,以集中之资金,散而还诸内地。” 他对于政府厚利发行的公债“用之军费者,居其大半”的现象很不满,指出“社会仅有之资金,悉为厚利之公债所吸收,而人人叹息痛恨于建设生产资金之缺乏。”他公开呼吁政府,“补救之策,惟有政府切实大减军费,屏除不急之支出;减少公债发行,增加生产建设资金。”

但是,南京政府并没有听取采纳张嘉璈的方案,反而向相反的方向进一步发展。也就是说,南京政府的支出没有用在农业上而是花在剿共战争上,银行的投资没有用在内地的经济复兴上,而是吸收到政府的公债和贷款上。

当南京政府的政策与张嘉璈为首的中国银行的分歧愈益明显的时候,在张嘉璈领导下的中国银行采取的一个明显的措施,就是自行与南京政府的公债政策拉开距离。这种拉开距离的情况可从表1中的数据,也就是19311934年上海几家主要银行持有的投资用证券数量的变化情况上得到证明:

1  上海几家主要银行持有的投资用证券数量变化表  单位:百万元

 

 

资料来源:刘大钧《上海工业化研究》(长沙1940年版),第300页;徐农“中国国民经济的全貌”,《新中华》第4(1936年5月25),第2页。转引自()小科布尔著,杨希孟译《上海资本家与国民政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10页。

 

从统计表看,在其它银行都在增加购买政府债券的时候,中国银行持有的政府债券数量却在逐年减少,也就是说,当南京政府在努力推动和发行新的公债的时候,中国银行在1931年到1934年的4年中,不仅没有增购,反而将自己持有的政府债券减少了四千六百多万元。

显然,在1935年南京政府强行加入官股对中国银行进行增资改组之前,张嘉璈始终坚守的中国银行“商办及独立自主的原则与地位”的经营方针,与南京国民政府“绝对听命于中央,彻底合作”的要求,有着相当的差距,而且这种差距还在扩大,实际上两者之间此前存在的只是“一种有条件的合作。” 但是,在南京政府地位巩固之后,对于处于中国银行业领袖地位的中国银行的独立倾向,越来越不能容忍。也就是说,经营方向与经营政策方面与蒋孔等人的格格不入,是导致张嘉璈被逐出中国银行,中国银行被强行加入官股进行改组的根本原因,而并非是张嘉璈认为的“人事恩怨”。

需要注意的另一点,是这次加入官股事前完全不与中国银行的民间股东商量,也不同中国银行的总经理张嘉璈通气。关于此点,张嘉璈说,“此次中国银行增加官股,与更动人事,于三月中旬,孔、宋两先生自汉口归来后,方始知之……。” 是以一种完全没有商量的强行指令的方式进行的。在这种自上而下的强大压力下,中国银行也只有被迫“接受增加官股,改为国营”的命运,“遂于三月三十日股东大会中,照部令通过,并宣布原任董事长李铭,及总经理张嘉璈辞职。部派宋子文为董事长,宋汉章为总经理。为缓和商股股东的反对起见,财政部复将增加官股二千万元数目,减为一千五百万元,合原有官股五百万元,共为二千万元。”

这时的中国银行,已经改为国营,虽然修订的章程中仍然与过去一样明确标明“中国银行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所负之责任,以所出之股本为限”,而且这时的官股与商股相比,也仅占百分之五十,但是,官股一家就占百分之五十与众多分散的商股共占百分之五十,以及领导人由南京政府财政部派来的宋子文担任的状况,与张嘉璈时期的中国银行相比,性质上发生的变化自是不言而喻的。

实际上,南京政府对于这样一家商股据绝大多数的民族资本股份制企业采用这样的方式强行改造,除了表明这时南京国民政府统治地位已经稳固,以及“走上由金融垄断到工业垄断的道路”之外,是很难得到其它解释的。

但不管怎样,中国银行的官股是被强行加入了,被指令为中国银行董事长的宋子文在中国银行章程修改后,也实现了大权独揽的目的。官股强行加入中国银行的直接结果,不仅标志着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一起,成为此后不能不绝对听命于南京国民政府的银行,而且在近代中国,也标志着国家资本股份制企业的一种产生途径就此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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