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尚未公布住房建设规划的城市,务必在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编制、公布和备案工作
- 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并实施
|
□本报记者 于兵兵
“总体上是好的,并出现一些积极的变化。”昨天,经国务院同意,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发布《关于各地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并对此轮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效果定下如上基调。这是自宏观调控效果大检查的消息传出后,有关部门首次对调控效果做出综合表态。
汪光焘下“最后通牒”
《通报》介绍,9月下旬,按照国务院要求,建设部等十部门对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江苏、江西、山东、湖北、广东、四川、陕西等11个省(区、市)进行了关于房地产调控效果的集中检查。《通报》同时指出,目前房地产调控在若干领域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住房结构、房价涨幅和住房保障等三方面,仍需调控。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目前全国不少城市没有按调控要求公布住房建设规划、廉租房制度仍没有完全建立,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昨天提出:尚未公布住房建设规划的城市,务必在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编制、公布和备案工作;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年底前建立并实施。
正式通报楼市调控效果
从去年开始,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大幕就拉开了,调控方向也从简单的房价调控向住房结构、土地管理和住房保障等深层体制渗透。今年9月,上海、南京、武汉等地相继传出消息,中央调查组开始对全国近一段时期的楼市调控效果进行摸底。此后,关于国务院对调控效果是否满意的猜测不断见诸报端,但说法不同。此次,经国务院同意,调控情况终于正式向各相关部门通报。
资料显示,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始创于2002年,由建设部、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等部委组成,旨在定期分析全国房地产市场形势,加强对市场情况的监测和调控。
出现五大积极变化
《通报》指出,目前房地产市场已经出现的积极变化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住房供应结构调整开端良好。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已有276个城市(含地级以上城市101个)按期公布了住房建设规划。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的落实工作启动,28个上报数据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比重占75%。
二是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加大。截至2006年9月底,已有26个省(区、市)将廉租住房制度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268个地级以上城市建立并实施了廉租住房制度。10个省(区、市)明确了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具体比例。浙江等省经济适用住房竣工面积占商品住房的比重超过10%。
三是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稳步落实。房地产税收实现一窗式征收;金融部门落实新的住房信贷政策,加大对房地产信贷业务的监督检查力度;土地供应调控力度进一步加强,闲置土地清理力度加大,北京、南京、苏州、广州、大连、泉州等城市积极开展了“限套型、限房价、竞地价、竞房价”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试点。
四是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所好转,各地加强监管,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五是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得到合理控制。
逾65%地级市未公布住房规划
“尽管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通报》称,对政策的认识存在一定差距是一些地区落实政策不坚决、调控措施不到位的重要原因。
在住房结构和住房保障方面,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9月底,全国还有65%的地级以上城市、91.1%的县级城市未公布住房建设规划;另外仍有5个省(区、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目标责任制,19个地级以上城市没有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对此,建设部部长汪光焘昨天以两个务必的方式给各地最后时间点,其中“公布住房建设规划”的截止日期为12月20日,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时间节点为2006年年底。
另外,部分城市住房价格涨幅仍然偏高也是《通报》提到的主要问题之一。2006年10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6.6%,涨幅仍然比上月提高0.3个百分点。此外,落实土地、信贷政策的具体措施仍有待完善。
下阶段主攻住房结构“顽疾”
□本报记者 于祥明
“住房结构不合理、住房保障制度不完善是导致房价过快增长的根本原因。”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尹中立向上海证券报表示,由于廉租房制度不健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供应量有限,导致大多数人要想住房只能去买商品房,造成房价上涨的心理预期。
建设部等部门也认识到这一问题。《通报》认为,尽管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对政策的认识存在一定差距,这是一些地区落实政策不坚决、调控措施不到位的重要原因。“政策大都出台了,关键就是落实。”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说。
主要做好四方面工作
基于上述情况,《通报》要求各地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统一认识、稳定政策、完善配套、狠抓落实”的原则,进一步严格贯彻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尽快完善配套政策。完善落实土地、信贷政策的具体措施。
《通报》指出,要从加快住房结构调整、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规范市场秩序、抓好督促检查等四个方面做好下一步工作。
根据《通报》,2007年6月,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将对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各地区要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坚决禁止党政机关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搞集资合作建房。
同时,要深入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的全程监管。继续加大对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防范和制止各种规避结构调整政策、变相囤积房源行为,严厉查处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的房地产商。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透露,2007年一季度,建设部将会同全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各地落实住房建设规划尤其是廉租住房开工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结构性矛盾突出、拆迁问题较多及未把新建住房套型结构比例分解到区域,未落实到具体地块、项目的城市,要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政策落实很难立竿见影
“国六条”出台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半年多时间。但是,一些地方房价过快增长的势头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11月28日北京市建委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第三季度北京普宅期房预售成交均价为7825元/平方米,与第一季度房价(6885元/平方米)相比,又涨了近1000元/平方米。
“房地产市场是个复杂的系统,调控牵涉到多方利益的博弈。”北京阳光100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范小冲坦言,这种博弈需要一个过程,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也不会立竿见影。
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则认为,宏观调控在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方面成效相对显著,但是,在土地供应、税收等方面,各部门还需要进一步协调,使政策更具操作性。
三部委将调研房地产领域腐败问题
□本报记者 于祥明
昨天,建设部等部委在《通报》中表示,在落实宏观调控政策中,将继续对房地产交易秩序进行治理。建设部等将结合治理房地产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开展治理房地产领域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的调研工作,为消除房地产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促进房地产交易秩序的好转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据《通报》介绍,在加大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方面,北京、重庆、成都、南昌、宁波、青岛等一些城市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其中,重庆市对875家房地产企业进行了检查,纠正了153家房地产企业的违规行为,对36家企业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并将个别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违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通报指出,各地查处的案件,涉及商品房预售、广告、合同、中介、测绘、产权登记等房地产市场的各个环节,表现为非法预售、虚假宣传、无证经营、售后包租、合同诈骗、不实测绘等各种形式。
根据《通报》要求,目前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已进入自查自究与督察阶段。在此阶段,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将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联合组成督察组对部分城市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察和抽查,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能得到认真解决的地方,将予以通报批评。三部委还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交流与通报制度,及时总结各地案件查处情况和经验,为制度建设做好基础性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建设部等三部委将结合治理房地产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治理房地产领域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的调研工作,摸清房地产领域产生腐败问题的主要环节、重点部位及表现形式,为消除房地产领域的腐败问题和促进房地产交易秩序的好转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