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于企业来说,这种制度层面的变化及杠杆化操作的出现,将增加中国股市的“丛林”色彩和“丛林化”生存意味。
在商业世界,丛林法则是永远不变的,它不仅是指弱肉强食,更是强调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法则,当然就包括了强肉弱食,因为强弱并不是绝对不变的。
而并购贷款的出现则给弱者提供了攻击强者的机会。未来资本市场上将开始出现“蛇吞象”的情形,并购游戏将不再只是强者对弱者的交易,小吃大、弱吞强式的敌意并购也将不乏其例。
不过,尹中余表示,“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并购贷款将优先支持具有产业升级和产业整合意味的战略性重组,而恶意并购因为往往会带来股价的剧烈波动,难以撇清‘炒作’嫌疑,因此很难得到银行的支持。”
而且,并购贷款的出现也不会改变“强者恒强”的逻辑。尹中余称,《指引》规定“并购的资金来源中并购贷款所占比例不应高于50%”,也就是说50%仍需要动用自有资金,“蛇吞象”现象并不会大量出现。
但是,并购贷款的推出显然为并购重组提供了更多的可能。并购业人士已经对最有可能的并购对象津津乐道:现金流稳定且充足的行业或公司,如食品和饮料行业;拥有发展潜力的公司,如拥有行业特殊地位或者拥有特殊资源的公司,这种并购是属于战略性并购,是并购贷款所支持的类型。
得到市场认同
但在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云丽看来,当前出台的《指引》仍然稍显笼统,在具体执行上还需要银行等部门进行细化,而证监会层面的态度也将影响并购贷款推行的力度。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对收购人并没有强制要求一定要用自有资金,但在实际审核中,尤其是在对导致控股权发生变化的并购行为进行审核时,对运用借贷资金收购可能导致股权结构不稳定、发生争议的风险加大等问题可能会考虑较多,因此也将更为审慎,李云丽称。
与此相比较,不会导致控制权变化的财务性收购,如果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证监会审批,其运用并购贷款的通道可能会更为顺畅,李云丽认为。
并购贷款推出的另一个不容忽视的意义还在于:此项创新首次打通了银行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通道。
业内人士称,目前银行资金只能通过上市公司而与资本市场发生间接联系,主要是上市公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公司债,但这部分资金不能进入资本市场,只是通过上市公司而与资本市场发生间接联系。
而并购贷款则将改变这种情况,即银行资金可以用于权益性投资。而在1996年开始实行的《贷款通则》中明确规定:借款人不能用贷款进行股本权益性投资。
银行未来将作为一方主体介入到有贷款参与的并购交易中来,但也正因为如此,银行将会更为审慎。李云丽称,一旦并购失败,相当于给银行增添一个包袱,按《商业银行法》规定,用于抵债的股权在银行手中只能持有两年。
尽管如此,昨日的股票市场仍然对该消息表示出了欢迎,包括银行、券商及信托股在内的金融板块一改往日颓势,集体启动,以板块涨幅第一的姿态带领大市上升41.38点,尽管这一战绩也有银行营业税有望下调的影响,但不可否认,并购贷款的放行也是影响因素之一,毕竟,并购活动的活跃,券商是直接受益者。
银行业全年盈利料大增逾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