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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投资顾问帮客户炒股亏千万自杀

[日期:2008-12-04]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 [字体: ]

[]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08-12-04 09:02

    招商证券营业部的一女投资顾问丁某,在帮客户操作股票亏损达1700万后自杀,受损客户王先生和李女士将证券公司营业部告上法院。昨日,两案在西城法院审理近一天。招商证券表示,丁某的行为是违反公司规定的个人行为,非职务行为。

  客户 多笔交易造成亏损1700万

  王先生称,他在招商证券营业部开设了股票交易账户,营业部安排女顾问丁某提供股票交易服务。丁某告诫王先生,为安全起见,不要在个人电脑上进行交易,因此王先生一直向丁某下达指令,由丁某代为买卖。

  但王先生发现,丁某从2007年起至事发,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大笔对敲交易,频繁买卖,并进行多笔高价买进、低价卖出的交易。

  王先生称,据他了解,丁某和营业部有约定,可获得交易手续费的8%作为奖金,因此怀疑丁某频繁翻炒股票是为赚取更多佣金。

  今年8月1日,王先生得知32岁的丁某自杀。此时,王先生的账户已造成698万余元损失,由王先生受托操作的李女士账户损失达1020万余元。

  营业部 受托炒股属个人违规

  昨日,王先生的代理人提供了几份录音资料并当庭播放。录音中,丁某向王先生承认错误,并希望继续操作来弥补损失。还主动书写了一份《检讨书》。但被告对录音资料和检讨书提出质疑,并申请了录音与笔迹鉴定。

  营业部代理人表示,丁某的违法行为并不是职务行为。丁某的工作职责是日常投资咨询等,公司规定证券员工严禁接受客户对股票种类、数量、价格买卖的全权委托。丁某的行为是违反公司规定的个人行为。

  该代理人还说,营业部对王先生进行过风险提示,他将交易密码泄露给丁某委托交易,而且发现丁某擅自买卖后未及时告知公司,自己也应承担责任。

  该代理人称,丁某生前为王先生的5个账户操作,累计盈利6000万余元。记者昨日了解到,丁某从高空坠亡后,公司已对其家属进行了抚恤。

  昨日,两案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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