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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试点材料非正式清单出水

[日期:2008-11-2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字体: ]
2008年11月20日 03:03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黄玲雨

  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申请材料清单已经确定。

  记者从多个渠道获知,近日数家参与10月25日和11月8日融资融券联网测试的券商已从非正式渠道获得了该清单,并正按其内容准备材料。

  “监管层还未公开发布这一清单。清单正式公布后,监管层才会受理试点申请,两者中间还会有一个准备期。”一参与测试的券商融资融券部负责人表示。

  同时,证券监管系统内部专门针对融资融券业务监管的培训也正在进行。“在会里的统一安排下,我们局近来也正在开展这方面的培训。”上海证监局一位人士透露。

  “这表明,监管层正有条不紊地推动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相关工作,只是推进的速度没有预想中的那么快而已。”上述券商融资融券部负责人说。

  申请材料分三部分

  一位拿到清单的券商人士透露,该清单以目录的形式罗列了券商需要向证监会递交的书面材料的范围。

  “与2006年下发的材料清单类似,大体是根据新近颁布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的。”他表示。

  该人士透露,券商需要准备的申请材料大致可以分为三部分:一般材料、特殊材料、组织和人员构架。

  其中,一般材料包括:股东大会关于变更业务范围的决议、公司合规运行情况的说明、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情况的说明、公司现有业务经营管理情况的说明等。

  特殊材料包括:融资融券业务实施方案、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合规总监出具的融资融券业务实施方案合规审查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

  组织和人员架构包括:部门人数、主要负责人的背景、部门内部的分工等。

  “这份清单中,看不到对试点券商的资质要求和试点推行的时间表等我们最关心的信息。”上述券商人士说,“但清单确定本身就表明,监管层仍在有条不紊的推动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相关工作,打消了我们的一些疑虑。”

  从证监会发布《近期正式启动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来,监管层一直没有发布试点推进的时间表,外界只能根据现有的推出步骤来推测后续的步骤及可能先后顺序。

  两次联合测试圆满完成后,后续步骤和前后顺序终于明朗:监管层发布申请材料清单、券商根据清单准备材料并上报监管层、监管层受理申请并最终审批。

  正式启动时间难料

  但该清单毕竟是从非正式渠道获得,实际上,真正对试点推出节奏有时间指标意义的是清单的正式下发。

  “监管层在融资融券试点问题上非常谨慎。除了券商、交易所和中登公司的准备外,监管系统本身也在积极准备,尽量避免推行后出现重大纰漏。”上述券商人士分析说。

  据《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下称“《规定》”),券商可自12月1日起按新规定向证监会申报开展新业务的书面材料。按字面意思理解,融资融券业务包含在其中。

  “现在就要看证监会何时公开下发材料清单,如果在本周下发,券商就应该可以自12月1日上报书面材料:如果继续往后推迟,12月1日的时间档可能意义不大。”上述券商人士说。

  按照《规定》,证监会将自券商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对已参与联测的券商,可能会集中受理其申请,并在确定名单后再进行第三次测试。前两次的测试内容比较常规,在实战前的最后一次测试会增加测试难度。”另一沪上券商融资融券部负责人表示。

  他说,即使证监会自12月1日开始受理申请,在走完业务变更登记、换发证券业务许可证等流程后,正式试点也应该在春节以后了。

  (本报记者于海涛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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