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新闻

"薄情郎"拒绝参加情妇父亲葬礼被告发

[日期:2008-03-23] 来源:  作者: [字体: ]

  N通讯员 张新册 本报记者 廖明生

  本报讯 有妇之夫与情妇同居两年多,生下一个女儿。两人对外以夫妻相称,可当情妇要他以女婿身份出席父亲葬礼时,却遭到拒绝,一怒之下情妇将他告发。昨日,漳州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某。

  现年39岁的林某某,是诏安桥东镇人,1989年结婚并生有一子,夫妻长期在桥东镇桥园市场收购蔬菜,日子过得倒也安乐。2003年,同是桥东镇人、37岁的林妹某,离婚后也来到这个市场卖塑料袋。

  林某某和林妹某原是小学同学,加上经常有生意上的往来,相处时间长了,两人逐渐发展成为情人。2005年8月,两人开始租房共同生活。因为家中钱财都由林某某掌管着,他的妻子知道后也只好忍气吞声。2006年8月25日,林妹某为林某某生下一个女儿,随后二人开始对外公开宣称是夫妻。

  去年12月,林妹某的父亲去世,她要求林某某以女婿的身份参加葬礼,但被林某某拒绝。林妹某感到很没面子,二人关系瞬间破裂。随后,林妹某就到公安机关举报林某某和她的关系。

  诏安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林某某的行为已涉嫌重婚罪,批准将他逮捕,林妹某因有自首情节,被取保候审。


[来源:海峡都市报]

 

 

 



阅读:
录入:007com

评论 】 【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一男子陷入诈赌骗局输掉300多万(图)
下一篇:13岁辍学少年看黄碟后诱奸两名女童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