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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没有赵构,秦桧如何能杀得了岳飞?

[日期:2008-02-02] 来源:互联网  作者: [字体: ]

    今天是农历丁亥年十二月二十九日。866年前的今天——南宋绍兴十二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九日,即公元1142年1月27日,民族英雄、一代抗金名将岳飞,被秦桧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杀害于见证了千古奇冤的南宋都城临安的风波亭里。在自己被毒死、爱子岳云和爱将张宪被斩首之前一刻,一生尽忠报国的他,满怀悲愤地发出了令千秋万代的后人痛断肝肠的呐喊与怒吼: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撼山易,撼岳家军难”。英勇杀敌、屡建奇功的岳飞没有牺牲在浴血奋战的抗金战场,却因秦桧曲意罗织“莫须有”的罪名,以39岁的英年含冤被杀,举国震惊,朝野披素挂缟,为风波亭的忠魂哭泣、默哀!自古迄今,国人莫不指控秦桧制造冤案,是杀害岳飞的权奸国贼,以致于秦桧夫妇的铁像至今尚跪在杭州和汤阴两地的岳王庙中,永远遭受后人的唾骂,万世不得超生。“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人自宋后少名桧,我至墓前枉姓秦”,这些诗文充分说明人们褒忠贬奸的立场何其泾渭分明。
    秦桧身为北宋政和年间进士,历任殿中侍御史、左司谏、御史中丞等职,于靖康二年(1127年)汴京沦陷后为金军所俘,不思报国,竟卖身投敌,充当细作、汉奸(“绍兴和议”中竟规定宋高宗“不许以无罪去首相”),秉承金国“必杀岳飞,始可言和”的意旨,制造冤案,杀害岳飞,其遭千古骂名,乃咎由自取、罪有应得。然细究历史,真正杀害岳飞的主谋,是当时最大的投降派、议和派——高宗皇帝赵构,秦桧只不过是秉承赵构意旨而加害岳飞的头号帮凶而已。这有秦桧死后、赵构于绍兴二十六年三月所颁的皇帝诏谕为证:“朕惟偃兵息民,帝王之盛德,讲信修睦,古今之大利,是以断自朕衷,决为和议之策,故相秦桧,但能赞朕而已。近来无知之徒,以为尽出于桧,不知悉出朕衷。其悉体朕心,恪遵成绩,以永治安。”赵构在诏 中不打自招,与金人议和,乃是他自己的主张,秦桧不过从旁赞成而已。
    北宋亡后,身为赵宋皇族的“漏网之鱼”,侥幸的赵构作为“中兴之主”其实有名无实。父兄母妻被掳、祖宗陵寝被践踏的奇耻大辱,都无法激起他对金人的仇恨,他的“恐金症”不可救药。他在位期间,无论抗金战场胜负如何,他都是一味地投降求和,在金人面前极尽卑躬屈膝、摇尾乞怜的丑态。绍兴八年,金朝遣使持书到宋,竟要高宗跪拜受诏,奉表称臣。为了苟安偷生,赵构竟冠冕堂皇地表示:“只要百姓能免于刀兵之苦,朕可以牺牲自己的体面来换取和议。”由于朝廷内外群情激愤,面对强大压力,赵构才以为徽宗守孝为借口,由秦桧代他向金使行跪拜礼,接受金朝“国书”。在赵构看来,父兄可以不归,被侵占的土地可以不要,国仇家恨可以不计较,但宋金和议万万不可以不成立。因而,在岳飞北伐到离故都汴梁仅45里的朱仙镇,金兵军心涣散,北方抗金义军风起云涌,金军统帅兀术准备弃城而逃时,赵构竟在一日之内连下十二道金牌,要岳飞撤军,使与部下约定“直捣黄龙府,与诸军痛饮”的岳飞仰天长叹:“十年之功,毁于一旦!所得诸郡,一朝全休!社稷河山,难以中兴!乾坤世界,无由再复!”
    赵构在宋军胜利在望之际仍一心求和,究其原因,一是想偏安一偶,纵情声色,大兴土木,极尽享乐;二是私心太重,权欲太强,为了皇位,抛弃亲情。对于前者,当时就有人做诗讽刺:“山外青山楼外楼,西湖歌舞几时休?暖风吹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对于后者,赵构打的是自己的小算盘:如果宋军直捣黄龙,迎回徽、钦二帝,他如何面对父兄,他的帝位还保得住吗?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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