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岁的赵俊原先是南京市浦口区交通局的副局长,近日,赵俊因涉嫌受贿55万余元在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接受审理。
30万元放后备箱被偷了 从事土石方、道路建设等工程的张宏(化名)是赵俊落马的关键性人物。在多次工程的招投标中,赵俊给了张宏许多方便,2006年6月,张宏约他到南京市区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吃饭。吃完饭,张宏打开自己汽车的后备箱,拿出两条中华烟和两瓶五粮液,另外拿出三个档案袋,每个袋子里有10万现金。张宏把这些东西放进了赵俊的轿车后备箱。这是赵俊第一次受贿这么多,他非常紧张,虽然开着车子,脑子却昏昏沉沉的。他决定暂时不回家,而是开车来到火车站旁边的某星级酒店,决定进去洗个澡冲冲晦气。 他来到桑拿部,冲了个澡,做了个脚底按摩,边做按摩边想,这30万该怎么办。最后想来想去,还是决定还给张宏。这样一想,他的心就定了,于是开车回家。但是,到了家门口,当他打开后备箱的时候,却发现里面的烟酒和三个档案袋都不见了。 于是他立即开车往火车站赶,打算到火车站派出所报警。但是过了大桥后,他冷静了下来,“这一报案,这个钱的来龙去脉不是都让人知道了?” 2006年9月的一天中午,桑拿完后,张宏用同样的方式给了赵俊烟酒和20万。不久后,赵俊以单位车改的名义向妻子提出了买车的要求,他向妻子要了6万元,又把这20万垫上,买了一辆帕萨特。 被偷了的30万不算受贿? 近日,南京玄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中,当法官问他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是否有异议时,赵俊立即回答:“有异议。” 他说,收张宏的50多万是正常的人情往来,因为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张宏牟取利益,更何况其中30万元根本就没有收到。 赵俊的辩护律师也在法庭上认为,张宏给赵俊三个档案袋的时候,赵俊自始至终并没有看里面装的是什么东西,所以不应当认定赵俊有受贿30万的犯罪事实。 但公诉人在法庭上认为,赵俊在侦查阶段供述收受30万元的数目、时间和地点与张宏讲述的完全一致。而且,赵俊收30万是心知肚明的,收到这笔钱后,他也有了完全的支配权,所以,完全可以认定赵俊的受贿行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现代快报)
